“服务青少 年月”活动
北京、上海、内蒙古、辽宁、 浙江、 江苏等地团组织采取切实措施 积极开展“服务青少年月”活动
团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后,各地团组织迅速贯彻落实,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细化具体帮扶内容,努力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等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北京:一是募集50万元资金,为1000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解决回乡往返车费。二是为全市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645000元。三是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为优秀困难大学生发放20万元的奖学金。四是为郊区困难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发放专项救助基金25万元。
上海:一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在元旦春节期间向全市20多所民工子弟学校的1300名困难学生和本市2200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149万元;向1200名特困大学生发放24万元助学金,向3000名节日期间留沪困难大学生发放50元面额的长途电话卡。二是服务来沪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组织“共享阳光”人员子女教育就业援助行动,为首期400名困难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提供为期一年半的学历培训和技能培训,发放8万元节日慰问金和400张长途电话卡。向1200名进城务工青年发放24万元的慰问金和实物。向6500名上海市重点工程青年建设者、进城务工青年和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发放50元面额的长途电话卡。三是为城市社区、农村困难青少年办实事。开展“百名团市委机关干部服务百名困难青少年”、“百个红旗团组织结对百名困难青少年”、“千名团干部服务千名困难青少年”等主题活动,为1200名困难青少年送上价值38万元的慰问品。面向2500名社区特困青少年、农村困难青少年、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热线求助的特困家庭发放节日慰问金56万元。募集社会资源,向全市150名社区特困青少年赠送价值3万余元的爱心礼包。开展爱心市民关爱住院白血病患儿活动,组织全市400多名热心市民为100多名住院白血病患儿送上价值约10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组织基层团干部、团员青年,以实物帮困、上门走访、爱心义卖等各种形式,为全市1.1万余名特困人员提供价值240余万元的帮助。
内蒙古:一是发动青联、青企协等组织的力量,为留校打工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联系中央驻区企业、自治区直属企业为大学生提供有酬见习和社会实践岗位、提供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服务。二是开展“一助二”主题团日活动,即一个团支部为一名特困生购买2张车票(往返);组织“一助一”团小组活动,即一个团小组为一名特困生家长购买一张长途亲情电话卡。三是开展“五送”活动。为进城务工困难青年送一张电话卡、送一次体检、送一张回乡车票、送一册《进城务工青年通用读本》、送一堂技能培训课。目前,团区委已筹资1700万元,用于“服务青少年月”活动。
辽宁:一是筹集160万元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返乡补助和为寒假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二是向辽西五市(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贫困家庭200名留守少年儿童提供每人500元的资助。三是为60名农村留守、城市流动少年儿童发放2万元助学金及价值1万余元的学习生活用品和米、面、油等节日慰问品。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向农村基层赠送价值10万元的科普挂图,价值1万元的农业科技图书,价值3万元的医疗药品。
浙江:一是利用省青少年发展基金接收的捐款,帮助低收入家庭青少年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二是为低收入家庭青少年、伤残、患重大疾病的青少年提供医保救助,拟设立总额为1亿元的“低收入家庭青少年医疗救助基金”。三是开展高校勤工助学活动。组织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筹集500多万元的助学金和慰问金。四是资助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实施“浙江省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青年子女1550人,发放助学金46.5万元。
江苏:一是向南京市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捐赠价值8万元的物品,其中校服700多套,开通宽带网络。二是向盐城滨海县捐助当地留守少年儿童资金10万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图书。三是赴贵州天柱县、平坝县慰问江苏籍志愿者,向787名志愿者发放慰问金157万元。四是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留校困难学生发放慰问金4万元。
(团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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