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徽、青海等地推进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吉林:近日,首届“吉林青年创业奖”获得者梅河口市万家福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德斌获得了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提供的1000万元贷款,标志着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在吉林省正式启动。
团省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下发《共青团吉林省委、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联合实施“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实施方案》后,大力探索有效手段予以推进。成立了由团省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领导为顾问及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为突破的战略部署,明确了重点扶持与中小企业、青年创业、高新技术相关企业的任务目标,结合共青团品牌工作,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
安徽:近日,团省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举办“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签字仪式,通过借款平台向蚌埠、滁州两市10家青年创业企业发放贷款7300万元。团省委副书记朱斌、省担保集团总经理钱正,蚌埠、滁州两个青年创业贷款试点城市的团市委、借款平台、用款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团省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于2006年6月启动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后,双方就如何运作省开行资金、推进青年创业行动进行了积极协商,并率先在蚌埠和滁州两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要求有关地区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吸收涉及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单位(如本地的建设投资公司、城市投资公司、金融合作办、担保公司、信用促进会、商业银行等)参加的市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搭建完善的贷款管理平台,确定实施小额贷款的操作模式,同时把建立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库作为推动青年创业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青海:近日,由团省委、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共同举办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西宁市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徐连生以及省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开发银行省分行行长赵奎明、团省委书记钱桂仑分别致辞。
青海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支持的范围主要是全省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微贷款)和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个人单笔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100万元;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贷款单户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利率按《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社会瓶颈项目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运作模式采用“三台一会”的基本运作模式(即管理平台、借款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促进会的模式)。团省委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今后将从宣传发动、平台建设、制度和机制建设、干部交流以及青年创业培训、创业导航等方面,通力合作,着力构建齐抓共管、互动发展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