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团市委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沈阳团市委认真分析青年就业形势,深入研究青年创业环境,按照“明确目标、服务到人、用足政策、完善机制”的工作原则,以大学生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两个项目为主线,采取阵地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创建服务中心,打造就业工作平台
2005年底,团市委牵头创建了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内设扶困救学、勤工助学、就业创业指导、思想文化交流、维权与心理咨询、人才资源管理和综合服务等7个工作部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扶贫帮困工作。
帮助大学生就业是服务中心的重要工作任务,为扩大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市重点招商项目和工程项目单位,了解掌握人才需求情况,编写了用工招聘宣传册,免费发给高校毕业生,并通过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网,随时更新和发布包括就业见习、勤工助学、创业项目等方面的信息。2006年该中心在市财政划拨资金64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860.2万元,资助特困大学生16970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836个、公益性勤工助学岗位7456个,家教服务5312人次、心理咨询4319人次,大学生服务中心网站访问量达7万余人次,服务大学生12万余人次。
团市委通过整合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和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努力实现互动互助,优势互补的工作效益最大化。青年就业创业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支持、鼓励和帮助更多的有志青年创业,以此也为更多的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合理安排更多的懂专业、有技术的大学生进入企业,帮助青年企业家创大业,以就业促动创业,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目前,全市已经成立了6个不同规模和类型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社团组织、10个青年就业培训基地。
二、建立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就业率
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团市委全面启动“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体系,帮助学生丰富职业生涯经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一是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团市委通过与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沟通协商,将市毕业办下属的42个就业见习基地全部实现资源共享,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895个,为1457名大学生提供了就业见习岗位;通过争取铁西新区、沈北新区等区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联合开发见习基地40个,提供岗位561个,为634名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通过协调市劳动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动员相关企业提供动态见习岗位和号召市青企协会员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岗位,开发就业见习基地31个,提供岗位667个,为1015名大学生提供了就业见习岗位。目前全市建立了113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是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活动。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在高校团组织的配合参与下,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服务中心网站将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和见习基地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并在市人事、劳动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组织专场招聘会,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今年上半年,共组织10场大学生就业见习招聘会,有2万余人参加,帮助3106名大学生顺利走上了就业见习岗位。
三、实施援助行动,服务贫困学生群体
为了提高对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团市委依托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实施了“沈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行动”。
一是帮扶贫困大学生积极创业。为帮助贫困生提高自身素质和创业能力,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和青年成长的现实需要,围绕会员制、导师制、项目制、基金制等四项保障机制的构建,抓实创业观念培育、创业素质养成、创业项目策划、创业系统扶持、创业持续推动、创业合作交流等六个重点环节,组建创业导师团,设立创业基金。团市委与衣品仓辽宁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了“沈阳市青年创业基金”,通过聘请专业管理集团进行资金管理,不断滚动发展基金规模,现已为300名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资金和项目扶持。
二是开展贫困大学生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大学生特点,确定培训项目,加强培训教育,强化需求约束,做到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势施教。实施“大学生订单培训”项目,采取组织用工企业与青年就业培训基地签订培训订单等方式,确定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按照用工企业的岗位要求设定培训课程,培训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对口企业接收,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实施“资格证书”培训项目,努力使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专业毕业生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就业竞争力。近期,针对许多非师范大学生无法从事教师行业的现状,服务中心与沈阳大学教育学院进行合作,免费为69名非师范专业贫困生提供为期2个月的教师资格培训学习,并将组织学员参加今年9月中旬全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对成绩合格者获得资格证书人员帮其走上教师岗位。
三是实施贫困大学生就业援助。团市委积极动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在所在企事业单位挖掘用工岗位,进一步拓展和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优先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上岗见习,并按照《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的意见》(辽教发[2007]51号)的相关政策,就业见习期间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同时,广泛联系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组织,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努力帮助每一名特困毕业生早日实现岗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