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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期
(总第205期)

 

共青团中央青工部编
2005年02月01日
 

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
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召开第一次协调会

  1月27日,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召开会议,就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晓出席会议并讲话,大赛组委会有关人员及部分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大赛的前期准备工作细致扎实,共青团中央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就大赛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大赛的工种和具体组织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举办大赛的通知,部分省份和行业已经行动起来,为大赛在全国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大赛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命题、裁判等事项,形成了大赛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大赛工种及命题范围。大赛设置电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等4个竞赛工种。比赛依据各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实施,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内容,其中时事政治题占10%。

  二、大赛组织步骤及方式。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比赛由团体赛和单项赛两部分组成,团体赛以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全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企业必须参赛),每个企业队由四名选手(电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各1名)组成,以四名选手的竞赛成绩之和决出3个优胜企业队参加团体决赛。单项赛由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获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每个工种1名,共4名)参加单项决赛。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参加团体决赛和单项决赛的企业队和选手由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各省(区、市)同时应派出1名带队人员和4个竞赛工种技术指导各1名,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比赛定级为国家级一类赛。比赛由团体赛和单项赛两部分组成,团体赛以各省企业队为单位进行比赛,以四名选手的竞赛成绩之和决出优胜企业。单项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既参加团体赛又参加单项赛的选手(初赛各工种第一名),其在团体赛中的个人成绩计入单项赛排名。

  三、大赛奖励办法。在大赛中获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将分获金、银、铜牌。获各工种前五名的选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由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并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享有优先权。获各工种第6-20名的选手,在原技术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大赛组委会向获得全国通用工种职业技能大赛团体决赛第一名的企业颁发“振兴杯”,向第二至第三十名的企业颁发“优胜杯”。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王晓在讲话中指出,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是今年全团青工战线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动员引导广大青工学技成才的有效载体。他要求,大赛要体现“四个性”,一是要体现竞争性,理论、实际操作试题要体现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前瞻性;二是要体现应用性,大赛要同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三是要体现引导性,注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要体现公平性,努力做到精心策划,科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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