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团青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五大和团十五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提高全团青工工作水平,团结引导广大青年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团中央青工部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团青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进行年度考核。
一、基本思路
以2005年全团青工工作要点为基本考核依据,以定量考核为主要手段,科学评价各省级团委青工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形成创优争先的机制和氛围,不断开创共青团青工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对象
各省级团委青工部门
三、考核内容
全团青工战线各项重点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中国青年创业行动、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和青年创新创效活动、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和青工战线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
四、评分办法
1.完成全团青工工作任务总分为500分。根据工作实施情况、创新程度、实际效果等,分项目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2.以下情况给予加分:承担全团性会议、活动、试点工作;创造了在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工作得到了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其中,单项不重复加分。
3.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推荐的先进候选单位和个人有严重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问题;评选的省级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无故不参加全国性的会议或活动。
五、考核方式和步骤
1.自评。各省级团委青工部门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经分管书记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报至团中央青工部。为了确保自评工作的真实性,各地要将有关材料复印件和统计报表一并上报。
2.初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团中央青工部分项目打分,并形成初评结果。
3.测评。团中央青工部通过座谈会、下基层抽查考核等方式听取意见、核实情况。
4.评定。召开全团青工战线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审会,确定评审结果。
5.表彰。在团内通报考核情况,下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1.红旗单位10名,表彰全年青工工作综合考评前十名的先进集体。
2.单项工作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项目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3.青工战线先进个人若干名,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青工战线团干部。
4.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005年全团青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 (试行)
一、中国青年创业行动(100分)
1.开展创业意识教育活动(14分)。组织参与“中国青年创业奖”推荐工作(4分)。举办青年创业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创业意识教育活动(5分)。举办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对话会、青年创业成果展等特色活动(5分)。
2.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活动(23分)。建立国家级青年创业培训基地两个以上(5分)。组织参加全国共青团系统SYB师资培训班,并举办共青团系统SYB培训班(5分)。组织实施“青年小老板培养计划”,确定青年创业导师与青年小老板结对名单(3分)。组织青年小老板培养对象创业体验活动等主题活动(5分)。组织本地区中国青年创业能力大赛选拔赛(5分)。
3.提供创业扶持(25分)。建立本地区青年创业基金或争取到青年创业小额贷款(5分)。建立本地区青年创业项目库并及积极向中国青年创业网提供青年创业项目(4分)。举办青年创业项目发布会(4分)。积极向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专家指导团推荐专家,并开展青年创业专家指导活动(3分)。组织参与中国青年创业周活动(4分)。组织青年创业投资峰会等特色活动(5分)。
4.完善就业服务(24分)。开展“订单式”培训(6分)。开展“工岗快递”行动(6分)。建立青年劳务协作区(4分)。组织中国青年创业网招聘大会信息报送工作(4分)。组织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4分)。
5.健全工作机制(14分)。加入了本地区再就业联席会(4分)。各重点联系城市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均达标(6分)。组织建立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网,实现与中国青年创业网的有效链接(4分)。
加分项目:超额完成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各项指标达50%以上(加4分)。创造了在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加4分)。协调本地区出台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加5分)。推荐对象获得“中国青年创业奖”(加3分)、提名奖(加2分)。在“中国青年创业能力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优胜奖获得者所在地加2分,最具创业潜能青年奖获得者所在地加3分)。
二、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和青年创新创效活动(100分)
1.推行“项目制”(20分)。省属企业普遍推行“项目制”,普遍建立了从项目申报、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到激励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机制(5分)。举办了一次以上省级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成果展、青年创新创效大赛或青年创新成果转化活动(6分)。省属企业普遍建立了青年科技协会、青年攻关小组等青年创新组织,具有较为稳定的创新阵地(5分)。省属企业建立了青年创新创效人才库、项目库和成果库(4分)。
2.开展技能培训(20分)。省属企业举办了两次以上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活动(5分)。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成为企业行为(2分)。80%以上的省属企业建立了青年职业技能网上培训学校(4分)。50%以上省属企业在培训工作中实行“学分制”,并纳入了职业技能鉴定序列(6分)。省属企业具有团的培训阵地,积极利用企业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培训(3分)。
3.举办技能大赛(25分)。积极组织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工作(8分)。联合劳动保障部门举办了一次以上省级青年职业技能大赛(7分)。省属企业至少举办一次以上全企业青年职业技能比赛(4分)。省级以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在激励政策上实现了突破(6分)。
4.组织技能鉴定(20分)。组织一次以上省级青年职业技能专场鉴定活动(7分)。省属企业定期举办面向青年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专场鉴定活动(4分)。命名了一批省级青年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2分)。省属企业建立了“青年高技能人才储备库”,促进了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2分)。积极参与“全国青年职业技能鉴定周”活动(5分)。
5.其他主题活动(15分)。根据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青工技能月活动(5分)。开展了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4分)。广泛开展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4分)。在重点工程和建筑系统深入开展“我为国家重点工程作贡献”活动和“青年突击队活动”(2分)。
加分项目:在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振兴杯’获得者所在地加4分,个人决赛第一名所在地加2分)。创造了在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加4分)。在青年职业技能鉴定方面实现了政策上的突破(加4分)。推荐的人选荣获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加2分)。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100分)
1.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20分)。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有新的安排、新的举措(2分)。通过召开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组织集中性的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推进工作(5分)。确定了一批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单位(3分)。80%以上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悬挂了“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3分)。聘请了信用状况调查员,并设立了专门监督电话(4分)。在当地主要媒体通过刊登广告、设立专栏等方式宣传诚信理念,宣传青年文号讲信誉的先进事迹(3分)。
2.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活动(15分)。下发了2005年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3分)。在主要城市集中开展了“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统一行动日”活动、“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宣传”活动等(4分)。成为团中央开展这项活动的重点联系城市(5分)。开展了回访顾客等活动,定期了解顾客对青年文明号的意见(3分)。
3.青年文明号文化节活动(22分)。下发了专门通知(2分)。在主要城市的主要城区举办了“青年文明号夏日文化广场”活动(5分)。在90%以上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中普及了青年文明号之歌和青年文明号标识(5分)。组织了青年文明号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5分)。组织本地区青年参与了全国性征文、摄影等大赛,有作品获奖(5分)。
4.积极拓展领域(14分)。活动领域有新拓展(4分)。2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了青年文明号活动(4分)。在本地区部署开展了青年文明号整体创建工作(3分)。命名了一批青年文明号示范街、路、山、市场等(3分)。
5.加强日常管理(16分)。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有专门人员开展日常工作(2分)。青年文明号推报工作准确、及时(4分)。下发了在所有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2分)。建立了青年文明号电子档案(3分),组织本地区所有全国青年文明号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填写基本情况(5分)。
6.健全活动机制(13分)。本地区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办公会议(4分)。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互学互评”活动(5分)。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青年文明号的明察暗访,对不符合标准的能及时摘牌(4分)。
加分项目:创造了在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加4分)。在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方面实现了政策上的突破(加4分)。在全国性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加2分)。
四、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100分)
1.青年企业家经贸考察活动(30分)。积极参与中青企协组织的青年企业家东北行、西部行、革命老区行等各类经贸考察活动,按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人员参加(10分)。积极动员本地区青年企业家在经贸考察中签订项目合作合同(6分)。单独组织青年企业家小分队经贸考察活动或接待兄弟单位青年企业家经贸考察小分队活动(8分)。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各类经贸考察洽谈活动。(6分)
2.青年企业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15分)。动员本地区青年企业家参与中青企协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成效明显(10分)。动员本地区青年企业家参与本地区社会公益事业且成效明显(5分)。
3.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工作(25分)。广泛开展各类培训、论坛、讲座等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成效明显(10分)。通过各种方式服务青年企业家企业发展,成效明显(6分)。广泛开展协会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全年不少于2次(5分)。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其它青企协组织的交流合作,全年不少于2次(4分)。
4.青年企业家协会自身建设(30分)。协会基础建设扎实,及时换届且按程序批报,活动正常且每季度不少于1次,秘书处有专人负责且有专用办公场所(7分)。加强本地区基层青企协组织建设,市地级团委全部建有青年企业家协会(3分)。积极向中青企协秘书处推荐中青企协会员,按要求完成分配名额(8分)。按要求及时催缴中青企协会员会费(8分)。建设本地青企协网站或网页,并与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网站连接,有本地青年企业家协会简报或刊物(4分)。
加分项目:获得年度“协会建设优秀奖”的省级青企协(加4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受到中青企协会长肯定的(加4分)。
五、青工战线团的自身建设(100分)
1.基层组织建设(30分)。根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8分)。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团组织设置模式,实现了对青年的工作覆盖(6分)。省属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相关青年社团,延长了团的工作手臂(6分)。广泛开展了“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5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5分)。
2.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20分)。举办了一次以上企业团委书记、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6分)。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广泛开展了团员意识教育活动(5分)。在团员青年特别是农民工、失业团员和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方面有好的做法(5分)。为青工战线团干部学习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4分)。
3.机制建设(15分)。建立健全了调查研究、理论学习、深入青年、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机制(4分)。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并形成了制度(5分)。对下级团委实施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6分)。
4.信息上报和宣传(35分)。按照团中央青工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6分)。年初报送工作计划(2分)。年终报送工作总结(2分)。在《全团要讯》、《中国青年动态》、《中国共青团》等报刊上刊登青工工作两篇以上(5分)。在《青工工作动态》、《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简报》、《中国青年企业家》上刊登青工工作三篇以上(5分)。在中央新闻媒体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刊登播发青工工作一篇以上(5分)。以专版等方式高质量地报道青工工作(5分)。在中青网、中国共青团以及团中央青工部有关网站上刊登青工工作四篇以上(5分)。
加分项目:制定并出台了加强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加5分)。所在地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加2分)。
承办团中央综合性会议、活动(加10分)。承办团中央单项活动(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