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情况报告
2011年,城市战线按照书记处的总体部署,继续强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克难攻坚,通过一年的努力,组织覆盖继续扩大,组织活力逐步提升,管理体系日益顺畅,工作成效不断显现。2011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12.1万家,社会组织团组织1.8万家,覆盖35岁以下青年647.4万人,找回团员311.9万人。
一、运用普遍路径,提高建团效率
各级团组织在用足用透原有建团路径的基础上,把握社会机理,寻找普遍规律,重点依托党建工作成果和工作格局,运用块状(区域)和条线(行业)建团模式,提升组织建设效率,初步实现了从点状突破到面上的整体推进,形成了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1.普遍借助党建工作成果和工作格局带动建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格局和考核体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等17个省(区、市)在省级层面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对“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黑龙江、湖南、广东、重庆、海南、甘肃等地依托“两新”组织团工委的工作平台,统一部署安排、统一工作调度,推动党团共建;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安徽等地推动地市一级普遍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借助党组织力量共同推进团建工作。
2.普遍依托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实现纵向建团。一方面,着力推动行业建团,分别与工商局、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旅游局、发改委、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人社厅、环保局、工商联、个私协等相关部门合作,出台政策,依托行政链条和管理模式推进建团。天津、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9个省市区联合相关厅局出台政策文件,其余各地转发了中青办联发【2011】10号文件,借助行政力量推进工作。另一方面,在美容美发、烹饪酒店、汽车装饰、保安、家政、服装、软件等行业协会中推动团建。河南与服装行业协会合作,推动近1000家服装企业成立团组织;湖北把十大行业列为推进重点,推动行业内非公企业建团工作;广东实施“团建十百千工程”,以陶瓷、家电、鞋业、软件等十大行业为突破口,推动1000家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
3.普遍依托产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区实现区域化建团。各地团组织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党组织支持,推进园区企业团建。北京、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等地加大团工委的建设力度,通过团工委推进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辽宁围绕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56家主导产业园区和沿海经济带42家重点园区,推进园区建团;河南在全省18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中的172个建立了团工委,并推动3700家园区企业建团。
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和丰富新的工作路径。一是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和工作力量建团。辽宁、吉林、新疆、福建、广东等地,与工会组织联合推进团建工作,实施阵地联用、活动联办、制度联建。二是深挖团内工作力量及工作潜力推动建团。辽宁、吉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发挥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驻外团工委的编外团干部,以及高校挂职团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的作用,充实工作力量,请他们担任非公团建联络员、指导员和监督员,一对一推进;吉林、新疆等地通过开展县区、街乡团干部专题培训的方式,提高基层团干部工作能力,挖掘既有工作力量潜力推进建团。三是结合地方特点进行有益探索。北京、黑龙江、海南、陕西等地充分利用中心城市企业总部集中的优势,推动总部带动分支建团的模式,在苏宁电器、肯德基、吉野家、新东方教育、金花集团等建立团组织;江苏、湖北、江西、广西、重庆、四川等地从主导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入手,重点推进龙头企业建团,进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建团;山东、河南、安徽等地充分利用见习基地、青年文明号、小额贷款等共青团品牌工作和资源优势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1.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地普遍建立了台账管理、工作考评、调研督导、逐级核查、进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天津、山西、吉林、浙江、福建、江西、云南、甘肃等地,明确工作责任,实行月末通报进展,季末调度讲评,年末严格考核。河北、安徽、湖南、海南、青海、新疆等地,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包片负责、定期督导等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探索工作路径,把握工作动态,优化工作环境。辽宁、陕西、四川、河南、湖北、内蒙古、江苏、上海、广东等地完善逐级核查制度,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准建团情况、更新有误信息。天津、河北、河南、湖北等地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2.全面掌握各地工作信息。各省级团委的工作措施及相关工作信息同步录入台账系统,各地市、区县团委的相关工作情况录入工作逐步推开。通过将工作信息板块与台账管理、工作考评、调研督导和逐级核查等工作机制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工作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不断强化过程管理。2011年,各省级团委共召开相关工作会议167次,下发文件192个,采取各类工作措施204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专题报道75篇。
3.明确不同层级的工作要求。针对不同组织层级制定不同的过程管理要求。团中央对于省级团委侧重于其指导和推动力度,主要包括工作部署、政策支持、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和相关机制的建立。部分省市明确了不同层级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地市级团委侧重于统筹推进,主要包括工作推动、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路径探索和活力提升等;区县级团委侧重于具体执行,主要包括工作落实、目标具化、台账管理、政策落实、活动开展和基础团务等。
通过相对客观地把握工作进展、工作举措、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不同层级的工作要求,逐步推进各层级全过程管理的实现。
三、创新管理体系,实现有效联系
各地采取了灵活的方式对新建团组织进行联系和管理,不断完善企业团组织属地管理体制,理顺企业团组织隶属关系,积极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探索行业共青团工作运行模式。
在分层级的横向管理体系方面,不断扩大各层级覆盖非公企业的范围幅度,增加直接联系的非公企业数量。在组织管理层级确定上,根据组织规模、影响、青年人数,结合企业选择,划归省、市、县、乡分层管理。黑龙江积极推行扁平化组织管理方式,对于规模大、青年多的“两新”团组织,适当打破原有隶属关系,由更高层级团的领导机关直管,明确每个团县(市)委至少联系直管15家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团委;山东在16个县(市、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区域统筹试点工作,探索扩大管理幅度;宁夏将“两新”团组织关系主体归口县区,强化县区团委的桥头堡作用。
在行业性的纵向管理体系方面,主体依托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实现纵向管理,企业集团及连锁、加盟等新商业模式采用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纵向管理。对于由行业团的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团组织,其组织关系主体由行业归口管理,或根据管理层级划归属地管理。比如,全国煤炭行业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以及计划成立的烹饪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机构采取行业和属地双重管理的模式,由行业主体负责日常联系和工作推动;北京成立的商务团工委、金融团工委、律师协会团委、外企团工委,河南成立的服装行业团工委,海南成立的旅游团工委均由行业归口管理,组织关系也隶属行业团工委。
四、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组织活力
各级团组织在努力把握“两新”组织团的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提升组织活力的有效路径,从面上促进工作的整体活跃。
1.坚持党建带动促活力。党建带团建是团的建设和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既是推动非公企业建团的主要依托,也是促进非公企业组织活力提升的根本保障。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河南、重庆等地明确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组织设置、人员调配、工作项目和资源配置的统筹,党员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平台等党建资源向共青团开放,实行党团阵地联用、团员联管、活动联抓,通过共建加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激发组织活力。
2.把握社会机理促活力。一方面,结合地缘因素,推动区域性的横向活跃。比如,以园区、商圈、楼宇、市场等为主体开展团的工作。北京通过团建百强街乡、社区青年汇带动活跃;江苏在准确把握城市楼宇的功能定位和楼宇青年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楼宇团建工作,实现有效工作覆盖;湖南着力将街道、社区打造成联系、聚合“两新”组织青年群体的重要平台,依托街道、社区开展活动,吸引“两新”组织青年;重庆以“街、园、圈”为重点,通过打造示范街道、园区、商圈的方式促进工作活跃。按照地域相邻、业务关联、活动便利的原则进行统筹共建,统筹联建组织、统筹共享信息、统筹交流文化、统筹安排活动。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等地广泛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国有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与非公有制企业结成团建对子,发挥传统领域的人才、经验、资源优势,通过“一对一”帮扶、工作指导、交流联谊、技能竞赛、技术观摩、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组织活力。另一方面,结合业缘因素,推动行业性纵向活跃。同行业、同领域的企业同质化程度较高,集约化推动工作既有利于探索具有普遍性和生命力的活动载体,又有利于提升共青团工作的专业性和整体性,为行业发展服务。海南旅游团工委组织编写了《海南省旅游行业团建和团的工作指导手册》,广泛组织开展景区志愿服务、文明号创建、旅游知识网络大赛、青少年旅游外语100句等活动;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积极开展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涉及美容美发、服装设计、汽车驾驶、汽车维修、软件设计、烹饪、服务礼仪、护理、珠算、点钞、理财等数十个行业,广泛吸引了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参与。
3.建立联系机制促活力。一方面,通过实地指导、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直接的面对面联系。比如,通过建立团建指导员制度或联系点制度,为非公企业提供工作指导。辽宁、四川等地通过分层级建立团建联系点,将联系点作为各级团委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的对象,以联系促工作;天津、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宁夏等地通过大规模选派团建指导员的办法,与“两新”团组织加强日常联系,指导工作开展。通过建立区域性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相互沟通和联系。北京、河北、山东等地依托组织格局创新成果搭建区域性工作交流平台,丰富联系渠道,促进工作活跃。努力把“回头看”的工作方法变为长效工作机制,在加强联系的同时推动工作。辽宁、四川、陕西等地结合团建信息常态化核查工作,督促各级团组织加强与新建团组织的工作联系,掌握企业动态。另一方面,通过网站、QQ群、博客、微博等通信和新媒体方式,传达工作信息,搭建交流平台。黑龙江、浙江、江西、云南、甘肃等地坚持“小型、灵活、多样”的原则,积极探索运用手机短信、QQ群等组织平台和联系手段,加强沟通、开展工作。
4.开展针对性活动促活力。要形成党组织支持、企业需要、青年欢迎的工作局面,必须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青年需求特点,开展与企业特点相适应的思想性、技能培养性、娱乐性活动。一方面由团的领导机关发起,开展区域牵动性活动促活力。北京、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设定活动主题,以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技能大赛、见习基地等团的品牌工作为载体,为非公有制企业引入活动内容,促进整体活跃;辽宁、河南、湖北等地,以活动竞赛的方式,激励企业团组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结合地方实际,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心理咨询、婚恋交友、青工学堂、圆梦计划、旅游知识竞赛等活动,扎实服务青年农民工群体。另一方面通过教方法、给案例的方式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自转。形式政策宣讲、教育培训、专题学习等思想性活动,岗位培训、导师带徒、技能比武、“五小”成果、劳动竞赛、献计献策等技能培养性活动,体育竞赛、文艺汇演、交友联谊、情绪疏导、人文关怀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学团章、举团旗、带团徽、唱团歌等增强团员青年的组织意识和团员意识的活动,在非公企业团组织中得到较为普遍地开展。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活力。一是加强班子配备,坚持专兼职结合选配团干部,注重选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骨干兼任团的干部。浙江、河南等地以组织非公企业面向社会公选团干部为示范,推进企业把思想好、威信高、有热情、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放到团的岗位,同时加强对团干部的协管,为组织活力提升夯实人力资源基础。二是加强团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把非公企业团干部纳入培训范围,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北京、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新疆、新疆兵团等地普遍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培训,有效提升团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探索建立团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注重后备团干部培养,确保不因人员流动出现干部空缺,同时积极向企业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黑龙江积极推进干部储备制,要求 “两新”团组织除配备书记外,另配副书记,作为书记后备人选,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通过规范建设促活力。规范化的建设既是企业团组织规范、长久运转的基础,也是增强团员意识,提升组织活力的重要保障。一是规范基础团务,建立健全团员名册和各种档案资料。二是加强阵地建设,积极争取企业党政支持,借助既有资源条件,单独或与党组织、工会组织共同建立活动、文化和宣传等阵地,形成有效的工作依托。三是建立制度保障,规范组织选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团的工作运行机制,力争把团的工作融入企业管理之中并完善工作资源保障。北京、天津、黑龙江、河南、广东、重庆、陕西等地着力推动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通过提出建设标准、给予资源支持等方式,保障组织的良性运转。
7.注入各类资源促活力。第一,提供智力支持。辽宁、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新疆等地通过印发工作手册、提供活动菜单、搭建电子阅览平台等方式,指导和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开展工作。第二,提供资源支持。新疆、重庆、青海先后与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发文,将团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并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据实进行税前扣除;上海、广东、新疆兵团等地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两新组织团建;北京、辽宁、重庆、陕西等地对新建团两新组织配发成套团务用品,支持工作开展。第三,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整合政策资源,在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团员(团干)、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予以倾斜。天津、山西、黑龙江、浙江、湖南、四川、云南等地通过评选表彰等多种方式,向新建团组织注入工作资源。
五、坚持统筹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1.明确目标任务。年初,采取上下沟通拟定、书记处最终决策的方式,提出了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81900家的目标任务。3月,分三个片区召开工作调度会,把握工作节奏、掌握工作态势,要求各地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过程管理、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2.争取政策支持。与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借助行政力量,在其所管理或联系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建团工作,为各地提供政策支持。
3.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印下发了2万册《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路径及案例》,10万册《企业共青团工作实用手册》和15万册《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案例》,从推动建团、规范管理、提升活力等方面给予基层全面具体的指导。通过中青报、中青网、中国共青团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全团要讯》、《城市青年工作通报》、短信平台等工作载体,对各地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予以总结推广。
4.靠前检查督导。狠抓区县级团委工作桥头堡不放松,先后组织两轮直接面向区县团委的工作检查,部门干部赴16个省区,随机抽查了31个地市及所辖317个区县(街道)团委的工作情况,重点就工作进展、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进行督导。实地走访新建非公企业154家,面对面与217家企业进行了交流。
5.完善工作机制。升级“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实时了解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面向工作进展滞后的省份进行定点督导;在团建信息常态化核查的基础上,于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信息核查整改工作,累计抽取2418条建团信息进行核查评估,并对少数不实及有误信息进行了删除更新。
附件1:2010、2011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排名前30名的城市名单
附件2:2010、2011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排名前100名的区县名单
附件3:2010、2011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排名前10名的直辖市区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