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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期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08月04日
 

辽宁省开展"青春装点新农村"义务植树活动

  今春以来,辽宁团省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纪念全民义务植树25周年,联合省绿委、省林业厅和省少工委共同启动了"青春装点新农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活动的实施方案摘要编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辽宁省"青春装点新农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摘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要求,充分利用春季这一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以绿化村屯、美化家园为重点,发动农村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以青年绿色突击队、少先队植绿护绿小分队为组织形式,大力开展村屯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绿化美化活动,弘扬文明新风,美化乡村面貌,逐步改善村屯生态环境,为建设山川秀美的绿色辽宁做贡献。

  二、活动目标

  集中开展争创"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和营建"青少年绿色家园"活动,通过在村屯居民庭院、房前屋后、企事业单位、校园、村屯四旁、周边四荒、农田林网、道路两旁、河流沟渠以及公共空地内植绿护绿、栽花种草、环境整治,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促进村貌优美,建设绿色村屯、生态村屯,努力实现庭园花果化、道路林荫化、村庄园林化。

  创建目标:每个村至少要确定一条主要干道争创"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或确定一片荒山、荒地、河渠两侧等营建"青少年绿色家园"。

  1."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创建目标: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少于2米,道路绿化率30%以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绿篱花卉相结合,配置合理;有相对稳定的管护队伍,定期开展管护活动;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0%以上;建有标识牌。

  2."青少年绿色家园"创建目标:根据"青少年绿色家园"建设选址不同,分为荒山类、平原区类、河渠类等。

  荒山类创建目标:面积20亩以上;适地适树,坡度25度以下以营建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主,25度以上以封山育林为主;适宜植树造林的要全部完成补植及新植绿化任务,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有稳定的管护队伍;建有标识牌。

  平原区类创建目标:面积20亩以上;以农田防护林、防沙治沙林建设为主;科学造林、营林,重风沙区林网密度按300×300米标准设计,一般风沙区按500×500米标准设计,其它平原区按1000×1000米标准设计;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有稳定的管护队伍;建有标识牌。

  河渠类创建目标:面积20亩以上;以河堤林建设为主;河道两侧绿化宽度不少于12米,株行距为1×1米;能定期开展养护活动;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有相对稳定的管护队伍;建有标识牌。

  三、建设活动的基本原则

  1.坚持植树与育人相结合。依托村屯绿化美化工程,广泛开展营建“星星火炬纪念林”、“入团纪念林”、“五四青年林”、“成人仪式林”、“新婚纪念林”等,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同时,以各类纪念林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把植树造林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建设活动要与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建设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发展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等绿色产业相结合。

  3.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原则。建设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发展、高效能管理,适地适树,实行多树种、多林种合理配置,体现树种和景观的丰富多样性,突出地域特点和优势,达到多功能、多效益的目的。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争创“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活动。组建青年绿色突击队、少先队植绿护绿小分队,在确定的主要干道两侧,开展植绿护绿、绿地认养等活动。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树木管护中的主要作用,通过“青年、儿童认养小树”、“我和小树一起长”等活动,明确责任地段,做到“定时、定树、定人、定标志、定任务”,在培养青少年植绿护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更多的村民投身到村屯绿化美化活动中来。为了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每条示范路(街)都要在显著的位置立上统一的标识牌。

  2.开展营建“青少年绿色家园”活动。在村屯周边荒山、荒地、河渠两侧等划定一个固定区域,规模适当,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个“青少年绿色家园”。以纪念全民参与义务植树25周年为契机,通过组建青年绿色突击队、少先队植绿护绿小分队等形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在“青少年绿色家园”中广泛开展“相聚团旗下、共建青年林”、“大手牵小手、结对献爱心”等活动,营建多种纪念林。同时要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推行“一队一林(绿地)”,明确管护责任,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植绿护绿、劳动实践、休闲观光的场所。为打造青少年植树造林活动品牌,每个“青少年绿色家园”都要立上统一的标识牌。

  五、保障措施

  1.政策、资金保障。共青团组织与林业部门密切合作,形成林业部门支持,共青团组织承办、落实的长效机制。各地林业部门为活动开展提供树苗、技术和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正常开展。共青团组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5元钱捐植一棵树”、“200元捐建一亩林”等简便易行方式,面向海内外社会公众、法人团体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募集建设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源。

  2.检查评比表彰。今年年底,团省委、省绿委、省林业厅、省少工委将共同组成检查组,按照“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创建目标和“青少年绿色家园”创建目标进行考核,对合格的村,将对建设单位进行表彰,以奖代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青春装点新农村"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命名一批省级“共青团生态示范路(街)”、“优秀青少年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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