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庆、陕西、广西等地扎实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
甘肃:推进省级青少年绿色家园评选活动
近日,团甘肃省委开展评选表彰省级青少年绿色家园活动。青少年绿色家园评选条件为:一是自然环境良好,有专门用于青少年开展植绿护绿等生态环保实践活动的区域;二是有便于对青少年进行生态环保主题教育活动的场地和设施;三是园内设有提示牌、宣传栏、模型等,积极宣传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绿色理念;四是必须是市、县两级团组织进行命名表彰过的“青少年绿色家园”;五是自创建以来紧紧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等生态环保实践工作,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重庆:进行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调查统计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全面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情况及目前发展建设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重庆建设的积极作用,重庆市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对全市青少年环保社团进行了调查统计。重庆市各企事业单位、区县(自治县)、大中院校联系的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青少年生态环保自组织都纳入了此次统计范围。统计内容涉及社团信息和社团负责人信息,对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从人员数量、发展规律、活动情况,到联系方法、组织方式、经费来源等内容进行全面普查,并对相关资料建档备案。活动借助各类工作媒体、校园媒体、社会媒体,广泛宣传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参与方式,发动社区、农村、大中院校等范围内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和公益类社团参与统计。
陕西:开展青少年环境保护项目资助
团陕西省委日前启动全省青少年环境保护资助项目申报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标准有4条:一是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理念,切实反映广大青年与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二是受到所在地区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党政机关的支持,属当地生态保护的优先领域或重点课题,可操作性强,覆盖面广。三是拥有稳定的实施团队,该团队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相关活动经验。四是主题鲜明,实施区域明晰,步骤有序稳妥,技术保障到位,监管措施可靠,项目成果有望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并具备一定的延续性。资助针对环保宣教、生态修复、污染防控、节能减排等四个领域,以各县(市、区)团委组织的青(少)年环保团队为主要对象,分别设置40个资助项目、30个优秀资助项目和5个特别资助项目,各给予3千元、5千元、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广西:启动生态北部湾青年行动
为加大保护红树林的宣传力度,全面增强泛北国家青少年的生态环保意识,2009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期间,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环保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安利广西分公司,在广西北仑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联合启动“生态北部湾青年行动——泛北红树林合作安利志愿者项目”。75名来自柬埔寨、缅甸、菲律和泰国的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学员与400名广西青年志愿者,携手种植了3000多棵象征友谊和希望的红树林新苗,呼吁社会各界和青年朋友关注环保事业、保护红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