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刊(十二)
湖南、吉林、山东扎实推进 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1.湖南:一是确立直属团组织建设总目标。全省计划建立42920个乡镇直属团组织,根据不同市(州)青年聚集的差异和特点,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地市、县、乡镇三级团委,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协调小组,由团省委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督导组、宣传组和指导组。三是建立工作督导制度。抽调团省委全体机关干部力量,实施分片包干督导制度和团建指导员制度,由5名党组成员带领督导组赴市(州)进行调研督导。14个处级干部分别包干一个市(州),副处级、科级干部联系2-3个县区;市、县两级团干指导员联系乡镇,确保督导工作全覆盖。四是协调资源支持基层。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在县一级解决每个乡镇2万元工作经费,并争取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已有30多个县已经承诺。团省委拿出42万元,奖励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等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县团委。
2.吉林:一是建立定点指导制度。通过电话、QQ、短信等方式对全省12个县(市)和56个先进乡镇团委推进实体化“大团委”建设进行直接督导调度。二是建立工作案例库。围绕农村青年在镇区分布的区域载体和功能性载体类型,整理挖掘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形成工作简报下发基层单位。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团省委整合775万元支持每个乡镇工作经费1万元;市、县团委协调相关部门为乡镇团委提供1万元以上工作经费。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对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进度快、成效明显的乡镇团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四是分类制定工作菜单。按照镇区青年分布的区域载体和功能性载体类型,从就业创业、学习成才、思想教育、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方面分类制定工作菜单,指导直属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
3.山东: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覆盖市、县、乡镇团委书记的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建立半月报制度,督促各市在每月2日、17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团省委党组定期听取汇报,通报各市。印发指导手册,开设专题网页,加大简报编发力度。二是抓好示范带动。下发全省1个示范市、17个示范县、134示范乡镇名单,注意总结典型经验、案例和工作菜单。三是发挥挂职金融干部作用。联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挂职金融干部作用推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在乡镇派驻机构的团建工作。四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团省委机关处级干部每人联系2-3个县,科级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定期到点上靠前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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