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取具体措施积极推进 农村青年中心建设
3月26日至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团委在宾阳县召开农村青年中心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在桂林市举办了农村青年中心建设骨干培训班,全区各市210名团干部参加了会议与培训。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团委提出,2005年全区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2个以上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完善“八桂青年千里边境城乡互助建小康行动”边境地区40个结对村屯的青年中心。围绕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青年中心联系、服务、引导、组织青年的具体途径和共青团发挥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增强青年中心运行能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农村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
每个农村青年中心的建设要达到10项基本要求:一是成立青年中心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有实力、有能力、有影响力、热心青年工作的各方代表和骨干构成,理事会发挥作用好;发展会员600名以上(边境小康青年中心发展会员50名以上);建立一支稳定的工作队伍,秘书处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创建3个以上的青年协会组织,各协会会员在60名以上,协会活动正常;协会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加入青年中心。三是有固定的日常工作阵地(办公室)30平方米以上。外部悬挂统一的形象标识,内部配备至少一部电话、一台计算机,拥有互联网接入线路和上网功能。有稳定的服务阵地或加盟单位5家以上,长年为会员和青年提供生产、生活、学习、文体等方面的优质优惠服务。四是创建一个“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培训青年300人以上,输出或转移青年就业300人以上,向青年推荐创业致富项目3个以上;实施“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至少50名青年获得诚信创业贷款。五是结对帮扶或共建城镇单位(组织)4个以上,帮扶共建活动6次以上,帮扶共建款物2.5万元以上。六是组织各类青年文化或联谊活动6次以上。七是发放青年卡300张以上(边境小康青年中心20张以上)。八是推荐优秀会员入党3人以上。九是有总体建设方案和工作总结,档案完备、整齐。十是每月向团区委青农部报送信息材料2篇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团委还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农村青年中心工作项目。一是创建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以一个劳务中介服务所、一个培训基地(学校)和一个物资、项目经销店等为主要创建内容。通过创建,构建青年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就业创业、信息交流和资源整合的服务组织体系和项目系统。通过市场化、事业化和项目化的运作机制,把“超市”建成服务青年增收成才,增强青年中心服务能力的品牌。二是开展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活动。积极引进龙头企业与青年中心合作,充分利用青年中心的协会或加盟单位等资源,大力推介增收项目,扶持和帮助农村青年创业。依托“超市”,大力开展农村青年劳务输出活动,推动青年转移就业。深入实施“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帮助农村青年解决创业资金和创业项目难问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增收。三是实施青年人才资源开发计划。定期举办青年中心培训班,提高会员素质和技能;经常性的对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依托政府、社会、企业,尤其是青年中心骨干会员、青联委员或青企协会员企业,在资金、技术、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进行创业实践。树立青年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引导农村青年开阔视野,提高本领,创业成才。四是开展先进青年中心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区农村青年中心先进县(市、区)”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创先进青年中心活动。每个团市委确定2个重点县(市、区),团区委经过审查后挂牌确认,并重点指导、帮助、监督。对创建工作得力,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团区委将授予“广西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先进县(市、区)称号”。经考查,对创建工作不力、效果差的重点县(市、区)将予以摘牌,并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我爱我家——青年中心大家乐”系列活动。充分依托青年中心,积极组织会员和青年以“我爱我家——青年中心大家乐”为主题,开展座谈交流、文体比赛等联谊交流活动,促进青年和会员对青年中心有更多的了解,激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以文体活动搭台,积极开展会员之间的生产技术、产品流通、市场信息的交流与合作;有条件的还可组织会员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切实为广大会员的成才和发展服务,使青年中心逐渐成为满足会员和青年求乐、求知、求富需要的大家庭。六是开展“走进农村青年中心”实践服务活动。组织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到农村青年中心去”、“青年中心大舞台”等文化活动和服务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志愿者到农村青年中心开展“三下乡”活动,给当地送科技、送文化、送医送药、送温暖。(责任编辑:朱鹃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