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中心青年发展项目系列
编者按:自2003年启动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工作以来,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农村青年在生产生活、学习成长、创业就业、文化娱乐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统筹资源,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青年中心青年发展项目,涌现了广西的“培训就业连锁超市”、江西的“农村青年书屋”、浙江的“山海协作行动”和“青年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安徽的“金风筝”转移就业工程、山西的“劳务输出大篷车”、湖北的“城乡互动1+1”、山东的“青春大舞台”以及南京的“浪漫之旅”和广州的“健康直通车”等一批符合青年需求,富有实效的项目。为了进一步开发青年发展项目,推进农村青年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我们特编发一组各地在农村青年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供相互学习借鉴。
广西建设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
为加强农村青年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团委自2003年开始建设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构建青年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就业创业、信息交流和资源整合的服务组织体系和项目系统,探索出了一条农村青年中心项目建设的新路子。
“广西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是在共青团和劳动部门的领导下,以农村青年中心为组织依托,以理事会、会员制为主要运作模式;以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模式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专业连锁服务机构。其服务项目主要有:
1.青年职业介绍所。青年职业介绍所主要提供职业介绍、职业规划、用工信息发布、现场招聘、劳务输出、跟踪维权等服务。介绍所有专业的网站、青年人力资源信息库和用工岗位信息库,每个连锁店在库青年人力资源信息有6万多条,用工信息每月保有量达10000-20000条且每7-15天更新一次,为青年外出就业提供一条龙的服务。
2.培训基地(学校)。培训是“超市”的一项重要功能,也是青年中心又一服务项目。超市与区内外多家实力雄厚的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学生升学、毕业实习、挂职培训等服务,为青年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3.物资、项目经销店。超市通过与区内外农资厂家和商家合作,为厂家代销或宣传产品,为青年提供优惠的农资产品,如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发布运作一些符合青年创业发展的项目,协调农村信用合作社为青年发放“诚信贷款”,为青年创业在融资、土地、市场、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切实的服务和扶持。
目前,广西南宁、桂林、北海等地已陆续建立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10余家,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经营开发公司是“超市”的产权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一般担当“超市”的法人和青年中心的秘书长,主要负责“超市”的日常管理和劳务输出的后续工作。乡镇团组织的负责人担任青年中心理事长,积极组织共青团和青年中心的力量协助投资经营开发公司做好“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团组织选派一名人员作为超市的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经营管理活动。
2.自主经营,合作互利。经营开发公司在协议规定的权限内自主经营、自主管理,享有正当合法的经营开发收益;团组织根据协议规定享有经营收益和对超市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开发公司积极利用超市的资源优势,服务青年,服务共青团事业;团组织充分依靠党政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发动青年参加超市开展的各项活动,支持超市的各项开发和发展,双方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双赢。
3.强化监管,动态管理。建立团组织对超市的监管机制,健立团组织对超市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合作协议履行情况等的评价系统,确保超市依法依规经营,健康发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维护青年中心和团组织的良好形象。对超市实行严格考核,挂牌经营,动态管理,对不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失范、业绩较差的超市,采取整顿、摘牌、申请吊销证照等措施进行处理。
4.统一规范,连锁经营。实施统一规范的形象布置和经营管理要求,釆用连锁式的经营管理模式,使超市形成规模效益、品牌效应。全区“超市”实行“八统一”,即: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内外设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合作内容、统一管理体系。
广西自治区团委计划用3年的努力,覆盖全区95%以上县(市、区)和80%以上乡镇的青年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使广西农村青年中心培训就业连锁超市成为服务青年增收成才的知名品牌,成为县、乡、村基层团组织增强自身活力和能力的重要工作和载体,不断扩大团组织和青年中心的社会影响,促进全区青年人力开发工作和全区工业化、城镇化事业的发展。(责任编辑:朱鹃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