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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总第250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6年01月10日
 

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落实,通过搭设政策平台,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少先队事业的发展。

  一、基本做法和典型经验

  1.重视发挥少先队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工作体制上,始终坚持团教密切协作。教育部门和团委分管区县领导共同担任各级少工委“双主任”,少年部长、总辅导员和教研员“三员”对少先队工作齐抓共管。每年还召开两次由团、教及相关单位参加的少工委全委会,共同谋划工作,加强沟通协调。

  活动载体上,重视发挥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在素质教育中的评价引导功能。把“雏鹰争章”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成长记录册》当中。在“二期课改”中,稳步推进“雏鹰争章课程化”改革,按照新课程理念规划争章活动,按照新课程精神建设奖章课程,按照新课程要求拓宽争章时空,努力形成以奖章课程为主干、多种资源共同参与、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体系。目前,和市少工委联合编写了供队员使用的《争章手册》九册,按年级分阶段、分要求编写,体现了少先队的分层性要求。把《争章手册》列入上海市新课程选择性教材之列,供中小学少先队员使用。雏鹰争章活动在课程化进程中不断得到优化与完善,其课程特性日益凸显,功能更加突出,体系更加完善。 
 
  工作依托上,注重在学校—家庭—社区架构中推进素质教育目标。我们坚持让少先队从学校中走出来,发挥在社区内的重要教育引导功能。目前,上海市共建立了62个社区少工委,其中静安、长宁、徐汇、普陀等4个区已经做到全覆盖。静安区委、区政府对区教育行政部门等27个相关委办局提出了支持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职责,构筑起少先队组织建设进社区、辅导力量进社区、自主活动进社区和组织协同、资源协同、制度协同、活动协同的“三进、四协同”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区(县)教育局还从相对充裕的学校师资队伍中选派有一定经验的教师担任社区专职辅导员,其编制挂靠在教育系统,工资福利由教育局负责。长宁区在每个社区都配备2-3名专职辅导员,负责社区内的少先队活动的组织和指导;静安区前后三次共选派三批131名中、小、幼教师担任社区专职辅导员。

  2.搭设政策平台,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有效领导

  一是坚持“三个纳入”并力求重点突破。上海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三个纳入”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把“雏鹰争章”有关内容放入了《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突出“雏鹰争章”在学生素质多元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今年还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5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学校每周拥有相当于2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并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特点推进少先队活动和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结合。在督导评估上,我们坚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范畴,并保证占有一定比例。宝山区政府督导室将基层学校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德育专项督导(其中德育占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15%—20%,少先队工作占德育工作的50%);松江区从2002年就开始探索把少先队工作和德育工作进行整合,以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分值占到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15%。

  二是在基础教育总体格局中加强对初中团队工作的领导。在全市初中坚持团队一体化建设理念,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九年素质教育、九年组织教育”的目标。根据初中“队为主体,团为核心”的团队组织体制,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或中学教育科科长)和各区县局团委学校部部长参加少工委,参与对初中团队工作的规划、指导、落实、督察和团队衔接工作的研究,有效地将初中团队工作纳入初中教育整体规划。长宁区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宁区学校团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团队干部配备、培养提出明确的措施和要求。

  三是重视少先队工作社会化机制探索。配合市少工委推进少先队工作社会化探索,如协调校外教育机构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以及电脑章、英语口语章、消防章、语言表达章等社会化考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共同推进由市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少工委委员例会制度建设,集中研究谋划工作。积极争取和协调社会各单位支持并创建各种实践体验项目和阵地。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辅导员扶持和服务力度

  一是重视人员配备。“三员”中教研员和部分区、县总辅导员设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院,有利于资源整合,共同推动少先队工作开展。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方面,注重选拔优秀教师到辅导员工作岗位上来,一般按照不低于中层领导级别来进行选拔和配备。

  二是重视扶持和服务。卢湾区少工委发布《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选拔大队辅导员提出五项资格条件,明确具体聘任程序。各学校都配备了中层副职以上的大队辅导员,其中1所学校是副校长级,7所学校是中层正职。区中心小学等规模大、人数多的学校,配备2-3名大队辅导员。虹口区教育党工委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系统团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了选拔任用标准,规定大队辅导员按中层副职的待遇管理,在经济待遇上每月享受和中层正职同等津贴待遇;在职称评定中,将担任团队干部的教师在团队工作岗位上的成绩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大队辅导员每周兼课不超过6节,以确保辅导员队伍在少先队工作中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宝山区采取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辅导员培训模式,抓好老辅导员、新上岗辅导员等不同层次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在贯彻中央八部委文件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过程中,我们的基本经验是:

  1.构筑政策平台。把中央八部委文件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构筑政策平台,并力求在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2.坚持理论先行。如组织各区县成立理论中心组对《纲要》进行针对性研究。坚持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素质教育的总体框架中提升认识。

  3.提供机制支撑。注重发挥基层学校的主体作用,一些学校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德育教导等牵头,大、中队辅导员相互配合共同制定学校贯彻八部委文件和《纲要》的具体意见,为两个文件贯彻实施提供了机制性的保障。

  4.注重队伍建设。我们不仅注重大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同时还重视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实现两支队伍工作力量的有效联动。通过辅导员职前培训、新辅导员上岗培训、辅导员职后培训、骨干辅导员培训等,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为大、中队辅导员提供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指导,发挥其在素质教育推进中的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和思考

  1.对少先队工作的督导考评可以通过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课时保证、队活动创新等几个硬指标来进行。由市少工委提出少先队的具体督导项目,列入市教委督导室的整体督导体系进行统一的督导考评。同时也把对辅导员工作量的认定列为督导的重要内容。

  2.雏鹰争章是衡量少年儿童内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依据,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进一步强调用好《争章手册》,发挥其在学生素质评价和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在“二期课改”中根据中、小学生心智特点在全市学校开设不同的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继续探索少先队教育、活动内容和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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