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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期(总第255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6年03月17日
 

广西建立抓基层抓落实重点联系学校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思路的要求,广西区少工委目前正着手在全区各市、县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学校。主要做法是:

  一、 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学校

  自治区少工委要求从不同基础、不同类别的学校中确定,每个地级市不得少于7所, 确定的联系学校的少先队工作由自治区、市、县少工委共同指导和管理。区少工委通过掌握重点联系学校,对全区少先队的基本情况、少先队工作情况、辅导员待遇、少先队活动时间、经费、阵地、少先队工作是否纳入学校的管理等有较为全面地了解。

  二、 建立联系学校的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重点联系学校工作,广西区少工委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工作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是:

  1.重点培训。为加强对重点联系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建设和指导,由自治区少工委举办重点联系学校辅导员培训班,统一培训后上岗。

  2.信息直送。每两个月向自治区少工委和所属市、县(市、区)少工委报送一次学校少先队工作信息。自治区少工委下发到各市的文件,同时发至各重点联系学校。

  3.表彰优先。自治区少工委在表彰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工作指导。重点联系学校的少先队工作可得到自治区和所属市、县少工委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

  三、明确实行重点联系学校少先队工作内容
 
  各重点联系学校按照“十有”标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少先队工作示范校。

  1.有一个健全的少先队组织。要求各重点联系学校根据《队章》要求,建立、健全少先队大、中、小队,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队委会和队干部。

  2.有一套完善的少先队工作制度。要求各重点联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党、团主要负责人与辅导员联合研究少先队工作的例会制度、大中队辅导员的学习和工作交流制度、辅导员培训制度、大中队委的工作汇报制度、校内外教育阵地管理制度、少先队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评选表彰制度等。

  3.有一名专职的大队辅导员。各重点联系学校按照《队章》规定和对辅导员“五者”的要求,配备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人员进行管理,参加校务会议,辅导员工作计入工作量,并相应酌减辅导员授课时数。

  4.有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求各重点联系学校每学期按每名队员不低于2元的标准向少先队大队部划拔专项工作经费。

  5.有一个标准的少先队活动室。要求各重点联系学校按照标准建好用好本校的少先队活动室,还帮助手拉手农村学校创建一所“爱心少先队活动室”。

  6.有一组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各重点联系学校要贴近少年儿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活动形式,形成富有学校特色的少先队活动。

  7.有一项示范性的少先队工作。各重点联系学校要针对少先队品牌工作,如“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节约资源“四个一”活动等,结合学校和队员实际,要有一项活动在全市乃至全区起到示范作用。

  8.有一支标准的少先队鼓号队或管乐队。鼓号队和管乐队是少先队的标志,各重点联系学校要建立一支配备齐全、80-100人左右的鼓号队或管乐队,并定时训练,以加强对少先队员进行光荣感和责任感教育。

  9.有一批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要求重点联系学校面对新形势的发展变化、教育发展的趋势、少年儿童的时代特征,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一批理论成果。

  10.有两所“手拉手”农村学校。各重点联系学校要与两所农村学校建立手拉手互助关系,通过少先队工作手拉手、辅导员之间手拉手、队员之间手拉手,促进农村学校少先队工作,带动全区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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