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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期(总第257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6年04月11日
 

贵州省少工委深化“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贵州是劳务输出大省,目前,贵州在全国劳动力输出中排序占第五位,“留守儿童”大约150万。针对这一情况,按照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近日,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就2006年深入开展“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在活动中重点做好“六个一”。

  1.帮助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结交一个“手拉手”小伙伴。在县城、乡镇学校少先队员中深入开展“手拉手一起走”互助活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在本乡、本校结交一个家庭健全、气氛融洽的“手拉手”小伙伴,引导他们互助互学,共同成长。

  2.要求县级以上少工委开展一次“留守少儿会亲”活动。挑选一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农村留守儿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条件较好的志愿家庭与其结对,建立长期深入的联系,给他们以亲情般的温暖和呵护。

  3.开展“请一个留守同学来做客”活动。动员有条件的少先队员,在父母的支持下,邀请一名同校的留守儿童在双休日到自己家做一天客人,同吃同玩同学习,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4.在留守儿童中开展“我给爸爸妈妈写封信”活动。动员他们每月或每季给在外的父母写一封信,汇报他们的学习、生活及结交的“手拉手”小伙伴的情况,互通信息、增进沟通、传递亲情。

  5.在少先队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要求辅导员每个月对一名留守儿童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课余生活、学习情况,并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给予家庭教育方面的辅导,同时,倡导辅导员做“志愿家长”活动,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心、照顾和引导。

  6.开展一次节日送温暖活动。在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各级少工委要创造条件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送爱心,让他们感受社会各界的关怀,少先队组织要为留守儿童举办专门的集体庆祝联欢活动,让他们感受少先队集体的温暖。

  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是贵州省少先队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深化“手拉手一起走,共建和谐社会”活动,继续实施“贵州少先队百千万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符合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需求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切实将这项活动开展好。

  2.就近就便,重在实效。“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重点在基层,要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就近就便、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少工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宣传媒介,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注意收集、整理、保留工作资料,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并及时向团省委提供有关信息。对各地开展的富有特色、成效突出的活动,团省委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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