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庆湖南天津新疆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全队贯彻落实《纲要》,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现场会交流发言
山东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少工委高度重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落实,采取得力措施,出台激励政策,加强培训,做好督导,优化服务,扎实推进《纲要》的普及实施,有力促进了山东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和工作提升。
一、贯彻《纲要》的基本情况
《纲要》出台后,省少工委高度重视,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分别向团省委党组和省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省委分管领导专门指示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支持省少工委工作,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大力促进《纲要》的普及实施,不断开创我省少先队工作新局面。年初,召开了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就《纲要》的普及实施专门做出部署,并把《纲要》的普及实施列入年度工作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制定了实施计划和推进措施。全省各市根据省少工委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当地普及实施《纲要》的方案、措施和计划。
全省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基层调研、巡回辅导、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纲要进行宣传、解读。目前,全省共召开专题会议7次,市级专题推进会议56次,县市区级专题推进会议600余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60多期,培训辅导员22300多人;成立四个巡回督导组,到17市、48个县市区的152所基层学校进行督导。全省已有33000多名城市大中队辅导员、14000多名农村大队辅导员、49300多名农村中队辅导员明确《纲要》内容,分别占全省城市大中队辅导员、农村大队辅导员和农村中队辅导员的76%、78%和52%,基本实现《纲要》普及实施年度目标。
二、推进《纲要》普及实施的具体做法
在推进《纲要》的过程中,我省着重把握好“培训、督导、服务”三个环节,扎实推进《纲要》的普及和实施。
一是加强培训。辅导员培训工作是少先队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辅导员《纲要》的培训是辅导员实施好《纲要》的重要环节。省少工委先后举办了4期《纲要》普及实施骨干培训班、省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1000余名少先队工作者和辅导员参加了省级培训,学习研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和《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少先队辅导员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水平。目前,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也都举办了不同形式的《纲要》学习培训班。
二是做好督导。专门成立了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同志任组长、各市学少部长为成员的四个《纲要》普及实施情况督导组,于3月下旬到全省17市、48个县市区的152个基层学校,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形式,了解各地《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探索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从督导的情况看,我省所有县(市、区)都在深入实施《纲要》,一些试点单位较好地领会了《纲要》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操作方法,创造出了好的经验和思路。
三是优化服务。省少工委加强和改进服务方法,为基层辅导员贯彻落实《纲要》提供方便。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和广大辅导员的工作需要,组织编写了《山东省实施〈纲要〉指导手册》。《指导手册》对《纲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诠释。《指导手册》还包含了山东近几年出台的少先队工作政策、意见以及各地开展的具有借鉴意义的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案例,供广大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和参考。《山东省实施〈纲要〉指导手册》进一步使广大辅导员明确了少先队工作内容、激励政策、工作要求和工作的方式方法,成为广大辅导员必备的工具书。部分市参照省少工委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编印了当地《〈纲要〉指导手册》,为广大基层辅导员的学习、工作提供切实服务。
三、制定政策、优化环境,为《纲要》的贯彻落实提供强力支持
团省委、省少工委积极争取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支持,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其中在五个方面实现了较大的政策突破。
(一)《办法》将辅导员纳入政府人事、教育教师行政队伍管理中。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与团省委、省少工委一道,从人事和教育行政的角度,对辅导员的配备、选聘、培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将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列为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辅导员业务培训经费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承担”等。(二)《办法》将辅导员表彰纳入政府表彰序列。《办法》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了“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享受省级优秀教师待遇,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记二等功”的表彰奖励政策。今年“六一”期间,我们表彰了10名山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20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少先队组织也进行了表彰。(三)辅导员的待遇得到了充分保障。《办法》规定,“学校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或中层以上干部待遇,参加学校校务会议”、“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至少要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等。(四)辅导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办法》规定,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必须参加由县(市、区)级以上团委、教育局、少工委举办的辅导员培训,颁发结业证书后,才能持证上岗。大队辅导员每年要参加一次业务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五)辅导员的奖罚进一步制度化。《办法》明确规定,“对工作不积极或在工作中造成较大失误的少先队辅导员,要根据其问题性质由聘任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解聘”、“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少先队辅导员岗位”。
目前,我省17市已有东营、青岛、济南、潍坊等11个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明确市十佳辅导员由市政府记二等功待遇,进一步落实《管理办法》的精神,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做好试点,加大考核,不断探索贯彻落实《纲要》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实现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和更大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重庆市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颁布以来,重庆市少工委迅速行动、采取措施,以务实的作风大力推进《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广泛动员
《纲要》颁布以后,市少工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全委会,传达学习《纲要》内容,并以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各区县少工委和100所重点联系学校转发《纲要》全文。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响应,通过培训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学《纲要》、知《纲要》和抓《纲要》的活动,使《纲要》内容深入人心。
3月,市少工委在二届三次全委会上就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纲要》进行动员和部署。一是在会上下发了由团市委、市教委和市少工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采取“制定一套实施方案,普及一本《纲要》文本,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定一批示范点,举办一次研讨会,举行一次知识竞赛,组织一次现场观摩会”等“八个一”的举措全面实施《纲要》;二是把实施《纲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项目交给各区县少工委和重点联系学校领办和申办;三是把实施《纲要》,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和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四是对基层辅导员参加《纲要》的网络培训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
二、加强调研,了解队情
市少工委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制定出本地区少先队重点工作的五年推进计划,并作为市少工委今后五年对各级少先队组织实行工作考核的依据。从去年7月开始,市少工委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分片区召开少先队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行程二万多公里,走访32个区县市、105个乡镇、218所学校、35个社区。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基层辅导员对《纲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内容理解不透、操作无从下手等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了“普及文本、加强培训、试点推行、分类指导”等举措,为深入推进《纲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制定规划,明确思路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队情,市少工委制定了“今年在市100所重点联系学校中全面实施,明年在各区县学校全面实施,在部分农村小学开始试点实施;后年在城市学校全面实施,在农村小学逐步推开;2009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的工作规划。
四、政策保障,服务基层
一是联合团市委、市教委制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纲要〉的意见》;二是联合团市委、市教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学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志愿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五、全面部署,试点实施
在广泛动员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市少工委于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申报〈纲要〉实施试点单位的通知》,决定在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学校抓一批实施《纲要》的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实施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5月,确定了40个区市县的107个重点联系学校和农村学校作为《纲要》实施试点单位,并制定了《重庆市〈纲要〉实施试点单位管理办法》,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将实施《纲要》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要对《纲要》实施进行长期规划;要有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定期对《纲要》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时上报工作月计划表和工作信息月报表。
六、普及文本,扩大影响
我市共有中小学12237所,有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153870人。为使大多数辅导员都了解《纲要》的具体内容,市少工委在今年5月已印制《纲要》单行本12万册,免费发给全市9687所学校的12万名辅导员手中,使《纲要》文本在大范围内得到普及。通过这个举措,也使基层辅导员看到了市少工委推进《纲要》的决心和力度,从而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更多学校和辅导员参与到《纲要》实施过程中来。
七、编辑教材,开展培训
为帮助基层少先队工作者更好地理解《纲要》、实施《纲要》,去年,市少工委还编写并正式出版了《纲要》辅助教材《为了明天奋飞的雏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必读》和《探索与实践—重庆市少先队特色活动案例选编》,并从去年10月开始,通过组织讲师团送课到基层和动员基层辅导员参加全国少工委网络培训等形式,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到今年5月止,市少工委共培训了25个区县基层辅导员2762名,另有242名基层辅导员参加了全国少工委的《纲要》网络培训。通过培训,基层辅导员加深了对《纲要》实施重要性地认识,深刻理解了《纲要》的内容、灵魂,知道了在实施《纲要》过程中应把握的主线、原则和要求。此外,市少工委还动员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自己编辑《纲要》辅助教材。目前,重庆市人民小学、巴蜀小学已编写教材。
八、分类指导,纳入考核
针对我市少先队组织存在的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工作基础差异等因素,市少工委把全市40个区、市、县分为主城片区、渝西片区、渝东片区和渝东南片区4个片区,由市少工委每位同志联系一个片区,以便及时发现基层少先队组织在推进《纲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帮助。
为保证《纲要》实施落到实处,市少工委还将各区县少工委落实《纲要》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各学校实施《纲要》情况纳入全市红旗大队考核内容,通过考评推动工作的实施。
九、着眼长远,建立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与教委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和解决贯彻《纲要》的一些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整合团内资源的机制,按照“全团带队”的要求,把《纲要》的实施纳入共青团全年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制定《重庆市〈纲要〉实施试点单位管理办法》,把《纲要》纳入试点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由校长牵头,德育教导、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相互配合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为纲要在基层的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湖南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一、以抓宣传、培训入手,深刻领会《纲要》的重要性
1、以推进《纲要》在全省的实施为主要内容,召开省少工委全会。全国第五次少代会后,我省对《纲要》如何在全省全面实施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思考,及时召开省少工委全会,共同商议《纲要》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就如何在全省推进《纲要》的实施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使各级少工委及省少工委组成单位明确其主要职责与基本任务,把握工作要点,领悟《纲要》实质,并提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全省各市州也积极响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宣传《纲要》在全省实施的重要性。
2、加大省、市、县三级培训力度,提高少先队辅导员业务素质。省市县少先队辅导员的三级培训体系是我省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体系,就《纲要》实施,我们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要求,要求少先队辅导员必须学习掌握《纲要》的精神,掌握实施《纲要》的基本方法,掌握实施《纲要》的工作步骤,培训采取有关专家学者讲课、编发有关文件资料、范例分析、实地考察、活动观摩、研究讨论、典型发言等方式,让每位辅导员都能通过培训深刻领会《纲要》实质,开阔思路,明确方向,并就如何在学校实施制定具体方案,稳步推进《纲要》在全省的逐步实施。一年来,省少工委直接培训的辅导员有500多人,市、县各级培训近10000人次,大大提高了少先队辅导员的实施《纲要》的能力。
3、及时下发我省实施《纲要》的文件。为了让全省少先队辅导员能及时的、深入的了解《纲要》的具体内容,我们在第一时间下发我省实施《纲要》的文件,并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调研、抽查复检、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扩大了《纲要》在少先队工作者和辅导员中的影响,得到了广大辅导员的认可和欢迎,为全面实施《纲要》奠定了基础。
二、以创建“红领巾示范学校”为工作重点,狠抓《纲要》的落实
从2001年起,我们在全省广泛开展了“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活动开展4年来,全省共有14个市州118个县市区的3500多所学校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其中已有328所学校正式被评为“红领巾示范学校”,为了有力推进《纲要》在全省的全面实施,我们以“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创新形式、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其新的活力与内涵,现已初见成效,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1、狠抓《纲要》重点,促进“示范学校”更模范。创建“红领巾示范学校”活动作为加强、规范少先队工作的最有效形式,切实推进着我省少先队工作健康、有序、全面发展,在活动过程中,我们积极深入探索、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将《纲要》更加科学、合理、全面的融入到创建活动中,把《纲要》的基本内容、要求、思想理念、活动形式等通过红领巾示范学校这个载体传达、传播下去,形成新的示范,并在全省各地广泛地宣传发动,使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都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指导、鼓励少先队组织在创建中加强、在创建中规范、在创建中提高、在创建中完善。目前我省已确定35所重点学校进行《纲要》试点和示范工作。
2、创新形式内容,赋予“示范学校”新的内涵。根据《纲要》的要求,我们在创建“红领巾示范学校”的过程中,要求在创建的形式与内容上有所突破,强调要针对少年儿童和学校环境的特点,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细化、量化创建标准,赋予其新的内涵,使《纲要》的实施更能针对社会生活、社会环境的新变化,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性。例如,我们开展“新概念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参照“超女”活动的形式,开展“小超女”、“小超男”的竞选活动;“快乐大篷车送下乡”活动;“农家游戏节”活动等,使《纲要》的落实,赋予了其新的内涵。
3、健全《纲要》的考核机制。我们每年对申报创建及已经创建的“红领巾示范学校”进行验收和复查,严把“入口”关,加强后续管理,结合《纲要》的实施,对不符合要求、没有按照要求和标准创建的学校,坚持不予挂牌,对经复查不合格、不能发挥示范性作用的学校,坚决予以摘牌,不搞终身制,并且合理控制发展数量,严格申报、检查程序、提高创建标准和要求,突现“红领巾示范学校”的先进性、有限性、示范性,对于各级少先队组织,我省采取层层负责制,每年对其下一级组织进行指标考核,06年我们把《纲要》在各地红领巾示范学校的实施执行情况作为一个硬性指标进入考核内容。
三、以推行《少先队中队工作记载与指南》为抓手,促进《纲要》在少先队中队的稳步实施
为了更科学、更全面、更具体的在全省少先队中普及推进《纲要》的实施,省少工委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印了《少先队中队工作记载与指南》,为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现已形成试用本,在部分学校试行,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中小学中广泛推行使用,我省编印的《少先队中队工作记载与指南》有以下几个特点:
1、科学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性,注重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开展少先队教育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注重从少年儿童的角度,关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2、实用性。强调中队活动,一定要以本中队少先队员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特别要关注少先队员心理的健康成长,关注少先队员对活动感受和体验的结果。
3、普及性。出台《少先队中队工作记载与指南》给中队辅导员全面实施《纲要》提供了操作指南,中队的各项活动、安排、制度、建议等都归纳于其中,对于全省几十万个中队起到了普及的作用。
四、出台政策、制定措施、进一步落实《纲要》
1、出台《湖南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我们联合教育、人事部门出台《条例》,就少先队辅导员的配备、选拔、聘任、职责、工作任务、待遇、考核、表彰与培训、管理、监督及各级团组织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辅导员非常关心的一些问题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为保障《纲要》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评选“湖南省十佳支持少先队工作校长”。从05年开始,我们评选了湖南省“十佳支持少先队工作校长”活动,在红领巾示范学校的创建中,我们也将被命名、表彰的红领巾示范学校的校长及书记授予湖南省关心少先队工作奖,大大激发了教育行政领导关心少先队事业的热情。
3、加强对口、交流检查观摩机制。下半年我省将开展“学校与学校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市州与市州之间”的对口、交流检查活动。落实《纲要》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开展区县、市州二级的观摩推进活动,加大《纲要》的落实力度和水平提升。
4、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经验,总结规律性、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促进《纲要》正确的实施。
天津市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2006年,是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实施的起始年。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的要求,天津市少工委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推进计划,严格把握工作标准,逐步完善考核机制,确保推进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联合社会力量,创新普及《纲要》文本
《纲要》把少先队基础知识、基本特征、基本任务、基本理念、基本要求进行了高度凝练,在理念上更具时代性,在内容上更具系统性,是各级、各类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向,是少先队工作岗位可遵循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今年,天津市少工委以贯彻落实八部委《意见》和《纲要》为工作主线,贯穿少先队文化建设、阵地建设、教育活动、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为了使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充分理解《纲要》中的指导思想、教育理念、操作方式及激励机制,市少工委通过多种途径,使区县少先队总辅导员、团队干部、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及部分社区、志愿辅导员人手一册《纲要》,实现《纲要》配备100%。同时,联合中天印刷厂、“小哥白尼”杂志社,编印《天津市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工作手册》3万册,与《纲要》共同使用,综合记载少先队辅导员实施《纲要》的全过程。我们还鼓励各区县少工委以《纲要》文本为基础,根据区域实际和特色进行创造性地补充与完善,以《纲要》中蕴涵的理念和思想指导实践。
二、抓住关键环节,分层进行《纲要》培训
《纲要》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过程。把《纲要》的理念、思路、要求传递到基层、实施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同时又鼓励基层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把抓辅导员全员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分级分批分类进行培训。一是与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联合举办“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远程培训”,各级少工委负责人和600余名全国、市、区县级优秀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了解《纲要》的意义,深刻理解《纲要》的指导思想、教育理念和操作方式,提高实施《纲要》的工作能力。同时召开“天津市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网络会议”,6名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代表做了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实施《纲要》的做法,对全市贯彻落实《纲要》进行周密部署。二是以筹建天津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学校为依托,邀请有关专家,不同层次地对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及部分社区、志愿辅导员进行培训,力争100%的大队辅导员,60%的中队辅导员及部分社区、志愿辅导员全面了解、自觉落实《纲要》;三是指导各区县少工委对本区县内所有大队辅导员和骨干中队辅导员进行培训。
三、发挥“双百”作用,示范推动《纲要》实施
《纲要》的工作内容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循序渐进,体现不同年级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是少先队教育整体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具体表现。我们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鼓励带动基层积极探索并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实施了“双百”工程,即建立100所试点学校,并在此基础上选树100个大、中队实施《纲要》的优秀案例。以区、县少工委为龙头,充分发挥区县少工委的作用,在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100所学校确立试点,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帮助示范校和其所在区域开展工作,探索区域推进、学校参与的工作模式。发挥优秀辅导员的带动作用,培育、推广和宣传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认真完成《纲要》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同时,市少工委将加大对区县少工委的指导、督促、检查力度,特别帮助困难、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及中学实施好《纲要》,消除空白点,并进一步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在各区县普遍建立社区少工委的工作基础上,将《纲要》的使用延伸到社区志愿辅导员,校内校外共同落实《纲要》。
四、深化品牌活动,全面促进《纲要》实施
《纲要》的内容包含了少先队的品牌活动,在少先队品牌活动中更要体现《纲要》的要求,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推进《纲要》实施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促进少先队员全面发展、快乐成长相结合,特别注重“雏鹰争章”品牌活动的运用,在完成全国基础章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基层特色章,发挥雏鹰争章在新课改和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把雏鹰争章作为少先队员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和少先队活动的激励载体,纳入综合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把争章的任务分解到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的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手拉手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形成长效机制;大力创建和打响“明辨荣辱弘扬新风我与天津共成长”等具有天津特色的少先队品牌活动,通过《纲要》的实施,深化品牌活动,发展品牌活动;通过深化品牌活动,全面促进《纲要》实施。
新疆自治区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纲要》,深化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新疆少工委于2005年7月在全疆少先队组织中全面开展了“学习贯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工作,推进少先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纲要》的学习实施情况
1、抓好《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是近年来全国少工委加强少先队工作台的重要举措之一,新疆团委、少工委领导高度重视《纲要》的培训和贯彻工作,团委书记班子专门听取了少工委办公室关于贯彻《纲要》的意见,团委中心组成员专门听取了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纲要》的内容介绍,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就《纲要》征求意见后,新疆少工委在自治区少工委三届四次全委会上,立即提出要求,安排各地少工委按照《纲要》的要求,认真组织学校辅导员举行学习讲座并作为会议材料印发各地,全国第五次少代会召开之后,我们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学习和贯彻《纲要》的工作,专门制定和印发了新疆少工委实施《纲要》的方案,从学习、培训、示范、考核等四个方面,按二年时间的要求分步实施。在今年新疆少工委的队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我们把是否落实《纲要》实施方案作为队建达标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明确了2006年《纲要》实施目标,量化了考核指标,在机制上确保《纲要》的全面实施。
2、抓好《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全面实施《纲要》的内容,辅导员队伍是关键。为了提高辅导员素质,新疆少工委一是从建立健全辅导员培训制度抓起。在培训组织体系上,建立学校、县市、地州、自治区、区外五级培训组织网络,明确规定了各级组织负责培训的工作对象、培训周期、培训的覆盖面和培训的效果。培训的重点突出了中队辅导员,学校负责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每学年培训一次,覆盖面不低于90%,未能参加培训的辅导员要实行“补课”制度,新聘任的中队辅导员坚决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先培训后上岗。二是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入手,解决长期困扰培训工作的难题。由于新疆地处边疆艰苦地区,师资力量薄弱一直是制约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中,我们把解决师资问题作为培训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问题,组建了汉语、维语、哈语三个语种的讲师团,从中小学、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选聘一批在少年儿童工作理论和实践上有着丰富经验的教师,聘为辅导员培训讲师团成员。三是培训形式多种多样,采取了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交流观摩考察培训、辅导员论坛、辅导员技能比赛、送学下乡、岗位自学等多种途径,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四是注重解决培训的实际问题。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辅导员比例较大,在培训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就是维语、哈语等少数民族文字的辅导员材料较少,少数民族辅导员培训的师资力量薄弱,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加强了师资建设,从乌鲁木齐、昌吉等一些教学质量较好的地区学校选聘了一批维语、哈语老师,作为辅导员讲师团的成员,每年各组织一期维语和哈语培训班。翻译编辑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教学光盘和教材,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南疆县市乡村讲学,加强了少数民族辅导员培训工作。
3、抓好《纲要》实施的示范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新疆少工委专门组织了民汉两期《纲要》学习培训班,为各地培训了近500名骨干辅导员和辅导员老师。新疆少工委按照“五有十率”的要求,在全区实施了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三个创建”工程,即:创建队建先进县市、创建红领巾示范校、创建红领巾示范中队,将《纲要》的实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并在全区选树了一百个示范中队进行《纲要》实施的试点工作。通过典型的示范和以点带面作用,推动《纲要》在全区各校少先队组织中的全面实施。
4、抓好《纲要》与少先队实践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教育的结合
新疆少先队组织结合《纲要》的实施,以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基本途径,把“争章”与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红领巾行动”相结合,开展“民族团结雏鹰奖章”评选、民族团结故事创作及故事大王比赛,帮助各族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巩固“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开展“讲一讲故乡的变化、讲一讲学校的历史、讲一讲父母的童年”的“三个讲一讲”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各族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爱国主义情感;开展少先队员假期道德实践“六个一”活动,让少年儿童在快乐体验中感悟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小养成良好道德习惯。
二、《纲要》学习贯彻中存在的问题
1、少先队教育研究严重滞后,团校、师范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少年儿童工作研究人员匮乏,少先队工作与学科教学实践结合不够,实践活动的理论指导不够。
2、辅导员培训工作由于受师资水平、经费短缺等原因,培训效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少数民族辅导员的培训存在较大的困难。在《纲要》的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缺少经验交流和研究,辅导员在实施过程中仍处于摸索总结的过程中。
三、进一步实施《纲要》的方案
目标:年内实现《纲要》培训覆盖面100%,确立100个《纲要》实施示范中队,10-20个示范学校,10个《纲要》实施先进县市。
步骤: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五个批次进行,有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普及《纲要》活动。一是在2006年内完成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基本培训和《纲要》的试点示范工作。二是在2007年前更新健全少先队工作制度体系,城市学校少先队《纲要》实施率达90%,农村学校少先队达70%,规范和深化“雏鹰争章”等品牌活动。三是力争在2008年总结出适合新疆、适合基层不同特点的《纲要》实施办法,在全区推广,并争取培养1-2个全国先进典型。
四、2006年下半年实施《纲要》的工作计划
1、以全面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实施为中心,分类指导、活跃中队为基本原则,加强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活动建设。组织召开“自治区贯彻实施《纲要》现场会”、“辅导员实施《纲要》技能素质竞赛”、少先队优秀活动方案征集和“贯彻《纲要》辅导员论坛”,总结《纲要》实施的经验,加强少先队工作的交流,规范少先队的活动。
2、根据《纲要》确定的不同目标,不同任务确立少先队科研课题,建立一套少先队科研制度,建设一支科研队伍,推出一批科研成果,把《纲要》实施与少先队理论研究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