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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期(总第275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6年09月14日
 

湖北省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
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活动

  湖北省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少年儿童约占农村中小学生人数的30%。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留守少年儿童极易产生生活失助、学业失教、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的倾向。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行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少先队活动,为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帮助。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推行“义务家长”,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关爱和教育

  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实际,湖北各级少先队组织发动“五老”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担任留守少年儿童的“义务家长”,为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提供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帮助,给予他们亲情般的关爱。

  咸宁市少先队组织建立了“义务家长”联系制度。由中队辅导员与“义务家长”每学期至少联系两次;“义务家长”每季与留守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联系两次;“义务家长”每月与帮扶少先队员至少联系一次。“义务家长”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对帮扶留守少年儿童进行一次家访,力所能及地给留守少年儿童生活上一些资助;“义务家长”和中队辅导员每学期与在外打工的留守少年儿童家长书信或电话联系一次,通报留守少年儿童情况。市少工委还组织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专家、老师,为“义务家长”和留守少年儿童的单亲家长或监护人,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教育方法,使“义务家长”和留守少年儿童的单亲家长或监护人真正能担负起家长的职责。该市咸安区在开展“义务家长”帮扶活动中,农村党员与留守少年儿童结成帮教对子2700多对,其中,思想帮教620对,生活照料400多对,学习帮教300多对,经济资助350对,安全监护1100多对。

  孝感市少先队组织为全市留守少年儿童、留守少年儿童父母、留守少年儿童“义务家长”分别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帐、一人一卡,并制定和印发了《“义务家长”双线三级责任制》(双线三级即行政、教育双线责任制,乡镇党委、基层党支部和“义务家长”三级责任制)、《“义务家长”工作职责》、《党员“义务家长”工作制度》、《党员“义务家长”工作职责》等制度,切实保证“义务家长”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市孝南区新铺镇还实行了镇长包镇、村长包村、校长包校的“三包”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组织团员青年与镇里的留守少年儿童结成一帮一对子,确保留守少年儿童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学上、事事有人管。

  二、整合调动社会资源,营造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武汉市少工委联合市青教办、关工委等单位,组建了10余所“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暑期学校”,并与教育、文体、广播、公检法司、财政、劳动、卫生、民政、工商、环保等近20多个相关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要求各单位以“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暑期学校”为平台,全方位整合人、财、物等工作资源,集中优势,形成合力,在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等诸多领域全力投入,共同做好留守少年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构建了一个少先队“搭台”,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唱戏”,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留守少年儿童教育工作运行体系。

  应城市成立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程”领导小组,并组织各乡镇、村干部和教职员工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留守少年儿童的情况,实行一人一卡(档),逐个登记留守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务工地址及联系方式、临时监护人等情况,目前已建档8000余份。在全面掌握留守少年儿童的情况基础上,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帮扶体系。

  三、组织开展系列关爱活动,促进留守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

  针对留守少年儿童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省少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当好代理家长”暑期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爱心助成长,留守不孤单”为主题,组织全省中小学校的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带一”包教帮扶活动,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留守少年儿童实行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给予这些留守学生特殊关爱。在班级建立一个学习小组,把留守少年儿童分配到各个学习小组,经常开展学习互助活动。小组内学生互相交换电话号码,以便遇到学习难题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组建一个假日活动小组,由学校牵头,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学生假日活动小组,主要开展以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为内容的兴趣活动,丰富留守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减轻留守少年儿童在假日里的孤独感。设立一个“老师,我想对您说”知心话信箱,学校指定教师进行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教师和留守少年儿童共度一次周末,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老师和留守少年儿童共度周末活动,让留守少年儿童分享师生情。

  孝感市少工委把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少先队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农村少先队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主题队日活动、主题队会等形式,将法制教育渗透到课堂,增强留守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三防”(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少年儿童的自护意识。

  襄樊市少工委联合市妇联、关工委组织“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团队干部、辅导员老师、青年志愿者与农村贫困留守少年儿童“一助一”结对关怀,开展免费受理留守少年儿童的法律咨询和求助,共结对认亲200多名贫困留守少年儿童,并签订了结对卡,建立起了长期的“一助一”帮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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