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大措施推进农村少先队工作
辽宁省少工委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把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牵动全局的工作重点,从进一步夯实少先队工作基础的高度出发,针对农村少先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团结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全面准备,推动农村少先队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一是着眼于基层少先队组织能力提升,大力加强基层少工委建设。健全的少先队组织是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基础。辽宁少工委着眼于提高农村基层工作能力,动员全省各县(区)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配齐配强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乡镇少工委。各县(区)少先队组织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纳入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经常开展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切实将农村少先队“五红”阵地建设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省少工委突出抓好工作示范,用好和细化各类相关政策,努力将县级少工委建设成农村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指挥部、动员部、保障部,农村少先队组织进一步健全,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着眼于农村辅导员队伍建设,狠抓辅导员工作培训。辽宁少工委把农村大队辅导员的素质培训和提高作为少先队工作的重点,通过在全省实施辅导员素质提升计划,突出抓好中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不断壮大农村少先队工作力量。各级市、县(区)少工委及少先队组织根据本地区、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以普及和使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辽宁省指导手册(城市版)、(农村版)》为重要内容,结合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新时期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和实施辅导员素质提升计划。一方面,各市团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城乡联动、送课上门、远程教育和流动学校聘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等方式扩大农村少先队活动的教育力和影响力,壮大农村少先队工作队伍,确保每所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队伍健全、素质较高。各级少工委及农村基层少先队组织还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用和订阅少先队队报队刊,不断提高农村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努力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创造条件,把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评价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具体内容。
三是着眼于农村少先队工作全面活跃,广泛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少先队活动。按照省少工委要求,全省农村少先队活动根据农村地域特点和实际要求,突出“特而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切实符合农村少先队组织现状、适合农村少年儿童特点的技能培训和活动。活动中立足于建设开放的农村少先队组织,充分体现城乡统筹和互动,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农的农村少先队活动的良好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手拉手”活动、“争当文明小使者”活动、“争当科技小能手”活动、“争当环保小卫士”等农村少先队系列活动,让少先队员从小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省少工委积极协同社会有关方面,站在培养新时期农村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加强对少先队活动的经费投入,让农村少先队组织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听取少先队工作的汇报,各级少工委定期指导好少先队工作,真正把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让更多的少先队员感受到农村少先队组织的温暖。
四是着眼于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均衡发展,推动农村中心校少先队建设。省少工委以农村中心校少先队建设为重点,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的基本标准,积极加强乡镇(学区)中心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健全中心校、村小少先队大队。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中心校的辐射作用,根据各村小和教学点少先队员数量的多少,相应组建少先队大队、中队和小队。农村学校少先队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教育资源的总体布局,统一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整合和使用少先队资源,通过创建农村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工作带动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均衡发展,把全体农村少年儿童都吸收到少先队组织中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农村少先队员在组织中受到教育。在农村中心校少先队建设中,教育部门、学校少先队把少先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保证必要的时间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阵地投入,建设好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带动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均衡发展。
五是着眼于农村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群体,为农村少年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省少工委要求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进一步树立竭诚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思想,特别是要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少年儿童,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通过开展与小伙伴共度周末、共同过一天假期生活、同吃一次团圆饭等活动,让他们感受亲情,感受家庭的温暖。各级少先队组织依法维护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教育引导他们加强自护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自护意识与本领。省少工委还广泛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通过为生活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学习、生活用品,为留守少年儿童给家长写信、打电话等具体事宜创造条件,力争让需要帮助的每一名农村少年儿童都能充分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