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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期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编
2009年06月29日
 

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编者按: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学校部《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已于近日下发,现将两个文件摘录如下,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
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青发[2009]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自2009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在各省级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团中央确定了10个类别共660个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200个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6至8月)。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试点单位青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试点方案,梳理试点工作的主要突破方向,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少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实践全团总结提炼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和方法路径。
  3.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对第一阶段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和阶段性评估,初步归纳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认真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指导各地对试点推进方案进行优化。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进一步巩固第一轮推动阶段取得的成果,探索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针对中期总结评估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5.总结阶段(2010年4月至5月)。对试点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召开加强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当的形式向全团推广。


  三、工作要求


  《关于推荐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中青办发〔2009〕18号)中已经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做了明确。为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突出工作重点。(1)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借助党建工作近年来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和新成果,注意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上尽量与党建相融合;争取党组织支持,在新兴领域探索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创新模式。(2)着眼普遍性,注重在试点工作中紧密结合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等各类组织的根本功能和任务,以及不同青年群体交流、沟通、联络和聚集方式的新变化,找准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3)重点研究共青团工作中长期存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干部配备、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有效做法。(4)注重把团中央的思考与基层组织的创造相结合,进一步领会和切实运用已经形成共识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5)敢于破解难点问题,对于青年自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网络团建等目前仍需进一步探索的课题,要鼓励试点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
  2.明确工作职责。团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团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并分别直接联系指导若干试点单位,保证试点单位全覆盖。团中央明确,企业、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行业、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等5类试点由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农村试点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学校试点由团中央学校部负责联系,统筹城乡、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3类试点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联系,少先队试点由团中央少年部负责联系。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有派驻干部的,派驻干部要将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没有干部派驻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为每个试点单位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团干部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的督导,绝不能应付、敷衍,做表面文章。
  3. 沟通工作动态。各试点单位要直接向团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团委及时报送试点工作动态,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进行及时沟通,并于每阶段试点工作结束1周内报送阶段总结报告,于全部试点工作结束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报告。团中央将通过中国共青团网站及时发布各地试点工作的好做法,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
  4. 挖掘典型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围绕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要注重挖掘和提炼试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理论的深入研究,提炼普遍规律,以利全团、全队推广。


  学 校 部:李 骥 岳 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传  真:(010)85212336

 

  附件:学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共青团中央
                     2009年6月22日



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工作推进方案


  (一)主要任务


  1.普通高校


  (1)探索针对不同类别、不同专业学生思想意识形成的规律和关键点,通过将党的重大政治和理论主张学术化、思潮化、通俗化方式,进一步对他们进行思想引领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路径;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为切入点,进一步探索通过理论的框架性训练和能力的结构性训练相结合、参加社会实践与进行正确社会观察相结合、对学员的培养选拔与日后的观察、举荐、使用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学生骨干培养的课程设计;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引导青年的方法。
  (2)根据大学生素质能力结构要求,强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导向,探索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再设计,创新拓展训练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探索共青团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途径;按照素质拓展的理念,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内容、途径和长效机制,提高育人实效;探索将以“挑战杯”竞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覆盖全体学生并使他们真正受益的好方式;在高职院校探索开展思想型和技能型素质拓展的新内容和新方式,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3)根据青年学生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和聚集方式的新变化,探索楼宇建团、网上建团、社团建团以及“多种模式、多重覆盖”;主动利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逐步构建快速、有效组织动员大学生渠道;探索推进团内基层民主的稳妥办法,改进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加强与学生自组织的联系引导,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探索在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更好地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具体途径;解决学校团委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合并办公问题的合理办法,确保团委独立设置、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数量,落实工作待遇,总结干部转岗、发展经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合作和服务方式,积极拓展工作经费来源。


  2.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1)根据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特点,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探索、明确团组织工作职能定位,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在团建工作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2)规范团组织基本设置,探索新型团建组织架构和模式;建立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实现团建有章可循。
  (3)加强和完善及时了解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的机制和途径,探索在民办高校规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就业创业等基础性工作,有效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提升活动内涵,增强工作实效性。
  (4)按照“专职为主导,兼职为补充,积极吸纳学生”的思路,建设数量合理、人员稳定的团干部队伍,探索加强团干部培训的新办法。


  3.普通中学


  (1)探索把青年意识、公民意识、成人意识作为逐层推进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入点的有效形式,逐步丰富每一阶段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构建符合中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分层教育体系。
  (2)规范入团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探索创新增强入团仪式感染力的办法,探索加强中学生团员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
  (3)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9号),切实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探索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衔接、意识衔接的具体办法和路径。


  4.中职学校


  (1)找准对中职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关键点,探索确定符合中职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
  (2)探索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生涯指导,帮助学生提高职业技能、完善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3)探索具有共青团特色的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
  (4)探索帮助学生增强自信心、增强学习动力的有效办法。


  (二)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


  (1)各地、各试点学校要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认真学习、领会团中央下发的《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各试点学校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并就本校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查和总结,梳理做法、发现问题、研讨工作措施。
  (3)各试点学校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进度、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等,并将方案报省级团委和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1月)


  (1)各试点学校按照自己的实施方案,有步骤、分项目地推进试点工作。
  (2)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在本阶段组织一定范围和形式的交流。


  3.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


  (1)各试点学校对第一轮推动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和评估,重点考察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听取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和团员青年对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的意见与建议。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下一阶段试点推进方案。
  (2)各省级团委召开本地试点学校试点工作阶段分析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共同探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难点并研究解决方案,形成《试点工作第一阶段总结》,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3)团中央学校部根据需要,分区域组织中期总结交流。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2010年3月)


  (1)根据中期总结评估阶段调整完善后的试点推进方案,继续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2)有针对性地确立一至两个关键难点问题,实施重点探索和研究,寻求突破,摸索规律,形成解决方案并分步实施。
  (3)着重在试点中总结规律,探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


  5.总结阶段(2010年4月—2010年5月)


  (1)各试点学校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整理形成案例资料,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2)各省级团组织召开本地的试点工作总结会,开展试点工作交流,提炼试点中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制定推广措施。
  (3)团中央学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全国性的试点工作总结会,并运用各种媒体对成功经验和优秀学校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试点单位名单


  1. 普通高校


  清华大学团委 ※
  北京工业大学团委 ※
  北京联合大学团委 ※
  天津师范大学团委 ※
  石家庄铁道学院团委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山西农业大学团委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内蒙古工业大学团委 ※
  东北大学团委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团委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
  长春工业大学团委 ※
  东北林业大学团委
  齐齐哈尔大学团委 ※
  上海交通大学团委
  上海大学团委 ※
  江南大学团委
  南京林业大学团委
  浙江工业大学团委
  浙江师范大学团委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团委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团委
  厦门大学团委 ※
  江西师范大学团委
  烟台大学团委
  聊城大学团委
  郑州大学团委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武汉大学团委 ※
  华中农业大学团委
  中南大学团委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
  中山大学团委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广西师范学院团委
  海南大学团委
  重庆邮电大学团委 ※
  四川大学团委 ※
  西华师范大学团委
  贵州大学团委
  云南大学团委 ※
  西藏民族学院团委 ※
  陕西科技大学团委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
  兰州大学团委
  青海师范大学团委
  宁夏医科大学团委
  新疆农业大学团委
  石河子大学团委 ※

 

  2. 民办高校


  北京吉利大学团委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团委 ※
  天津天狮学院团委 ※
  燕山大学理仁学院团委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团委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团委 ※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团委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团委 ※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团委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团委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团委
  黑龙江医药卫生职业学校团委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光外国语学院团委
  上海杉达学院团委 ※
  上海建桥学院团委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团委
  三江学院团委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团委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团委
  浙江树人大学团委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团委
  安徽新华学院团委 ※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团委
  仰恩大学团委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团委
  江西蓝天学院团委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团委
  山东英才学院团委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团委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团委
  黄河科技学院团委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团委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团委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团委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团委 ※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团委
  广东培正学院团委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团委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团委 ※
  海口经济学院团委
  成都东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团委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团委 ※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团委
  西安翻译学院团委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团委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团委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团委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3. 普通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团委 ※
  北京市平谷区第三中学团委 ※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附中团委 ※
  天津市宝坻一中团委
  河北省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团委 ※
  河北省沧县仟龙堂乡王官屯中学团委
  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中学团委 ※
  山西省太谷县阳邑中学团委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团委 ※
  辽宁省实验中学团委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一中团委
  吉林省实验中学团委
  吉林省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中学团委 ※
  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一中学团委
  黑龙江省同江市第一中学团委
  上海市向明中学团委 ※
  上海市罗店中学团委
  江苏省泰州中学团委
  江苏省建湖县恒济初级中学团委 ※
  浙江省宁波市效实中学团委
  浙江省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团委 ※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团委
  安徽省寿县安丰中学团委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延安中学团委 ※
  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小桥中学团委
  江西省樟树中学团委
  山东省青岛二中团委
  山东省费县一中团委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委
  河南省睢县第一高级中学团委 ※
  湖北省武汉外国语学校团委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一中团委 ※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委
  湖南省韶山中学团委
  广东省湛江市第一中学团委
  广东省连平县元善镇元善中学团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二中团委
  海南中学团委 ※
  重庆市大足县弥陀中学团委
  四川省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团委
  四川省都江堰市聚源中学团委
  贵州省贵阳市一中团委
  云南省昆明第一中学团委
  陕西省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团委
  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第一中学团委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委
  青海省西宁市沈那中学团委
  宁夏自治区青铜峡市邵刚中学团委 ※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团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中学团委

 

  4. 中职学校


  北京市海淀区艺术职业学校团委 ※
  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团委
  天津市财经职业中专团委
  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专团委 ※
  河北省保定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团委
  河北省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团委 ※
  山西医科大学晋中学院团委
  山西省阳泉技校团委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团委
  辽宁省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团委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团委
  吉林经济贸易学校团委
  吉林省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团委 ※
  黑龙江省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团委
  黑龙江省鹤岗市职教中心团委 ※
  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
  江苏省铜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团委
  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团委 ※
  浙江省杭州中策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
  浙江省临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团委
  安徽化工学校团委
  福建省晋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团委
  福建省南平职业中专学校团委
  江西省医药学校团委 ※
  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团委
  山东省潍坊幼教特教师范学校团委 ※
  山东省济宁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团委
  河南省驻马店市卫生学校团委
  河南省博大烹饪学校团委
  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学校团委
  湖北省孝感工业学校团委
  湖南省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团委 ※
  湖南省湘潭市工业贸易中专团委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职业高级中学团委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团委
  重庆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团委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团委
  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中学团委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团委
  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团委
  云南省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团委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陕西银行学校团委
  陕西省宝鸡技术学院团委
  甘肃省卫生学校团委 ※
  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团委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注:试点单位名单中带“※”标记的由团中央学校部直接联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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