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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2010年04月13日
 

团中央部署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4月7日,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加强新格局下青年志愿者行动品牌建设,促进“两个全体青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以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按照“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农民工子女+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并建立接力机制,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学业辅导,依托街道社区和乡镇活动场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聚居地等,在课余时间开展学业和兴趣辅导,帮助农民工子女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二是亲情陪伴,组织青年志愿者陪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做游戏、聊天交流等,帮助他们与父母进行电话、视频等沟通,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健全的人格;三是感受城市,组织青年志愿者带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就近就便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高校、企业等,帮助他们了解和融入城市;四是自护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等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促进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五是爱心捐赠,开展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亲情电话卡、教学设备等物资和资金捐助,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通知强调,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要建立团内各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国层面的工作由团中央书记处统一负责,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省、市两级的工作,由省、市两级团委党组负责,各部门参与,办公室设在志愿者专门工作机构或负责志愿者工作的部门;县级团委负责实施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协调,联合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支持项目;街道社区和乡镇团组织负责掌握农民工子女情况及需求,对接志愿者开展经常性活动。

  通知指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是新格局下提升青年志愿者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是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共青团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扎实推进。要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全团一盘棋和各地自身创造相结合,按照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推进的模式,实现上下联动、横向联合、资源整合。要特别注重体现共青团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将工作开展与扩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有机结合起来。

  团中央决定,“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将于今年五四青年节在全国集中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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