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西部计划等项目“下乡”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黑龙江省日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到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创业。
为切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黑龙江省适当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2009年黑龙江实施西部计划项目规模有了很大增长,除了面向甘肃、云南和四川排出西部计划志愿者外,还在全省128个受团中央2008年资助的县份实施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使西部计划项目与龙江经济社会振兴进一步结合起来。
按照黑龙江相关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在项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优秀等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黑龙江省项目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