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长 张更华 (2011年4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受部领导委托,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西部计划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对西部计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
西部计划实施八年来,全国各地先后选派了12万多名志愿者,为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将西部计划纳入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子计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部计划的高度重视。做好西部计划的服务保障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与我们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财政目标一致。各级财政行政政法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西部计划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精神和今天会议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二、认真落实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待遇政策
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几年来,财政部和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多次研究,不断完善了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待遇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
一是发放志愿者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与党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水平基本持平。交通补助根据志愿者家庭所在地与服务地距离里程发放,每年两次。
二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是统一对志愿者进行培训、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四是对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志愿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做好西部计划经费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
西部计划实施八年来,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8.39亿元,为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财力保障。为做好今年的西部计划工作,财政部已将专项经费下达团中央。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经费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第一要专款专用。西部计划经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志愿者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有关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确保国家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志愿者身上。
第二要及时发放。志愿者服务西部、扎根基层。补助资金既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西部计划的长远发展。有关方面要确保志愿者及时足额拿到补助资金。同时,还要认真落实其他相关政策。
第三要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机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做好考评工作,及时总结完善相关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西部计划持续、健康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