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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编者按:11月19日下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西部计划项目执行方式调整工作。海南、四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做了交流发言。现将各单位交流发言编发。

海南项目办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在团中央和西部计划全国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亲切关怀下,在海南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海南自2003年开始招募和接收全国项目的志愿者。12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我省还相继实施了中部支教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服务国际旅游岛专项志愿者行动等地方项目,统称为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累计招募大学毕业生2970名,在海南省18个市县的130个乡镇345个服务单位开展服务,实现了服务单位的市县全覆盖,培养了一大批“懂国情、讲奉献、高素质”的综合型青年人才,成为我省共青团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具体推动的过程中,为提升广大志愿者的待遇,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工作留人的考虑,我省于2012年为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全体志愿者购买了社保。在购买方式方面,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社保费用为省财政全额拨款支付,由团省委统一为在岗志愿者办理,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在参保标准方面,主要分为四项内容:一是参保险种。在岗志愿者参保项目为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五项保险。二是缴费基数。根据海南省社保当月最低缴费基数,中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参保养老基数为1897.2(4216*45%),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基数为2529.6(4216*60%)。三是社保费率。志愿者在团省委账户参保,属于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类型,因此,按照海南省社保局《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为0.2%;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率按照20%、1%和8%执行。四是参保人数及预算费用。参保对象为在岗的中西部计划志愿者,2015年满额在岗志愿者共530人,社保预算费用约500余万。落实了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参保工作,为志愿者提供较好的待遇和帮助,使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适应新地方、新岗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由于保障有力,近年来报名参加中西部计划的大学毕业生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10年计划招募100名,报名人数达600余人;2015年计划招募187名,报名人数达6000余人。

  在做好志愿者社保参保工作的同时,我们注重完善四项机制、努力实现四个提升,扎实推动中西部计划项目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提升项目实施科学化水平。省级、校级、服务市县级领导小组及其项目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为保障项目良好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注重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提升项目实施规范化水平。在志愿者信息管理、安全健康管理、突发事件处置、考核评估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措施,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工作通报、招募动员、集中培训、按需派遣等制度,不定期开展座谈、联谊、慰问等活动,增加志愿者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增强团队精神和组织归属感。三是完善招募宣传机制,提升项目实施品牌化水平。抓住时间节点、组织依托、形式内容等关键环节,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面向重点群体,突出动员重点,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提升项目社会影响力。四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提升项目实施长效化水平。各服务地市县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优秀青年人才留在基层,服务基层。部分市县为支教志愿者给予等同正式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陵水、琼中、万宁等市县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定向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录工作人员;陵水县项目办采取建设“志愿者之家”和补贴志愿者在机关食堂用餐等举措,在岗位、待遇、就业等方面为志愿者提供政策支持。

  我省的项目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和兄弟省市的成功做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学习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协同有关单位探索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中西部计划积极作用,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使之成为我省中西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助推力量,成为基层培育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径。

  我的交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四川项目办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很荣幸今天在本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和大家交流四川省项目办的工作做法,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的工作的经验。

  十二年来,我省共招募派遣来自北京、辽宁、浙江、河北、吉林、重庆等19个省(市)近400所高校的27678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我省183个县(市、区)服务(其中,全国项目23300人,省项目“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专项3800人,省项目“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志愿者”专项578人)。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四川省推进落实购买西部计划社保的工作,作如下介绍: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在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调研中发现,志愿者购买社保问题成为了志愿者在参加西部计划前、志愿服务过程中、服务期满后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在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实现“全民参保”已成为深入有效实施西部计划工作的最大瓶颈。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精神,今年3月,四川团省委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合力谋划,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确定了为志愿者购买社保事宜。5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川青联发〔2015〕18号),为各级项目办落实志愿者购买社保事宜提供了政策依据。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明确要求“从2015年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始,志愿者服务地在与志愿者签署服务协议的同时,根据双方意愿签署劳动合同,由服务县统一为志愿者购买社会保险,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借此机会,也再次感谢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对四川省西部计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是注重督查督促。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省各市(州)项目办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协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结合各地实际,统一政策落实措施;各项目县积极作为,加强协调相关部门,为绝大多数志愿者特别是今年新招募的志愿者解决了社保问题的后顾之忧。9月初,省项目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社保问卷调查的通知》,收集了解了我省西部计划各项目县为志愿者购买社保的落实情况,并于10月初对各地报告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截止目前,我省132个项目县中,已为志愿者购买社保的有99个县,占我省项目县总数的75%;对还未落实的33个项目县,省项目办也正在积极联系,督促尽快落实。10月中旬,省项目办通报了目前各项目县购买社保落实情况,并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把是否为志愿者购买社保作为考核的基础指标,截止年底,未为志愿者落实购买社保的项目县,将取消2016年西部计划项目县资格,三年内不能申请成立项目县。

  三是注重因地制宜。截止目前,在已为志愿者落实购买社保的99个项目县中,有41个为县级财政负担社保缴纳的单位部分(具体是由当地团县委统一支付到人社局);有58个为志愿者服务单位负担(具体是由服务单位将单位缴纳部分支付到当地人社局)。社保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团县委或服务单位从志愿者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依照各地人社政策,有8个项目县按年、91个项目县按月为志愿者购买社会保险,有89个项目县为志愿者购买了“五险”,10个项目县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种保险。在购买社保标准上,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多结合当地实际,多数以当地人社部门制定的城镇户籍最低缴纳基数为标准购买。

  以上是我们推进落实购买西部计划社保的一些做法,供兄弟省市参考。不妥之处,也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在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自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在兵团第十三师实施以来,我师项目办在全国及兵团项目办的指导下,从服务志愿者进步成长和服务项目内涵提升上持续发力,克服困难,确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保障,营造志愿服务工作良好环境

  一是逐步提升志愿者管理经费,由最初全师每年不足1万元,提高到现在每年14万元,并纳入师年度财政预算,为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全方位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努力改善志愿者生活待遇,志愿者月岗位津贴除国家补贴外,从2014年起由最初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00元;三是将西部计划留岗志愿者纳入全师大学生志愿者重点培养计划,通过系统培训、交任务、压担子、提素质,留岗志愿者逐步成为十三师各行业的骨干,有30余人走上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岗位;四是多部门联动,通过志愿者就业推荐,特岗招考,双五千计划选拔等各类途径实现志愿者留岗就业,让留岗志愿者享受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购房、福利等政策待遇。

  二、落实社保及工龄认定,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

  从2003年起,历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中都明确提出:对志愿者服务期计算工龄。但由于文件中对工龄认定办法没有进行明确说明,志愿者工龄认定工作成为了多年来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普遍性话题,随着志愿者工作年限的增加,社保缴纳逐步成为影响志愿者职称评定、工龄认定、调资调薪、职级晋升的重要因素,志愿者要求上级行政部门统一出台工龄认定政策的诉求越来越大,也成为志愿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新形势下,十三师党委认识到能否稳定好志愿者队伍,能否让优秀志愿者在新时期兵团青年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关系到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基础是否牢固,关系到屯垦戍边事业发展过程中人才队伍的合理化配置。2014年,十三师项目办将志愿者社保缴纳及工龄认定问题,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是对2004年以来12年中留在我师就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摸底调查,走访调研,理清每一位志愿者社保缴纳及工龄认定问题,充分征求基层留岗志愿者以及单位、部门关于社保缴纳问题的意见建议;二是拟定方案提交师党委常委会研究,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无论在哪参与志愿服务,只要在十三师就业,均由现所在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办理社保,彻底让工龄认定工作落地;三是印发《十三师关于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8月开始,按照正式在岗公务人员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为在岗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内容,其中服务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31.2%,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10.5%,并从2016年起全部纳入各用人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印发《十三师关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补办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由师团两级财政拿出89.16万元,尊重志愿者个人意愿,按照在岗公务人员年度缴费基数,为留岗就业的120名大学生志愿者补缴服务期间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完成对留岗志愿者服务期的工龄认定,让志愿者不再有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我师项目办共接收大学生志愿者630名(含46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结束服务期的494名志愿者中,留在新疆就业的有334人,留疆率67.6%,留在我师工作的120名大学生志愿者中,90%的已成为行业骨干,30余名志愿者被提拔到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岗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已成为我师社会高度认可的一张名片。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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