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科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委:
在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的支持和协助下,保加利亚政府继1985年举办第一届世界青年发明家科技成果展览会之后,决定于1991年6月7日至7月7日在普罗迪夫举办了“第二届世界青年发明家科技成果发明家成果展览会,我国曾选派三八十项成果参加了第一届世界青年发明家成果展览会,并有四项获得金奖,不仅充分显示了我国青年的伟大创造力,为祖国争得了荣誉,而且还增进了与各国青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去年三月份以来,保加利亚政府和展览会组委会多次致函我国政府领导人,照会议有关方面,邀请中国参加第二届世界青年发明家成果展览会。为了在国际上充分展现我国青年进行发明创造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反映我国科技成就和国内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加强与各国青年的交流与合作,经国家科委和团中央书记处同意,由团中央、国家科委共同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挑选一些由青年完成的优秀科技发明成果,参加第二届世界观青年科技发明家成果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原则:
1.所推荐项目的发明者应是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集体完成的发明,其主要发明人中必须有半数以上是青年。个别35-40岁发明者的特别优秀成果也可推荐。
2.推荐的发明成果,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并出具证明。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发明不予推荐。
二、参展项目种类:
本届参展项目包括:机械、电子、自动化、宇航、新材料、能源、交通、农机、生化、医药、生态、农业、食品、日用消费品、轻纺、建筑、建材等类项目。
三、组织工作:
地方由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科委共同牵头,由共青团组织负责组织工作,科委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审查工作,按本文的有关条件和附表中指定的分配名额(见附表一)对项目进行挑选、审查、上报。
团中央会同国家科委以及有关专业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技术审定、筛选,确定送展项目。
四、时间要求:
各地推荐的项目必须填写“参加世界青年发明家成果展览项目推荐表”(格式见附表二),并连同成果照片、鉴定证书和有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五份于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五日前报团中央青工部(每项成果另寄审查费50元)。将从中选派一部分项目参加展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地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送展组团问题
这次世界青年发明家成果展览会将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七日至七月七日在保加利亚举行。参展项目送展以图片、模型及文字说明为主;同时组成包括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青年发明家代表和翻译在内的二十人的代表团赴保加利亚参加展览。
所有参展的发明成果将由展览会颁发“1991年保加利亚世界发明家科技成果展览证书”。 国际评选委员会对优胜者还将授奖。
选送青年科技发明成果参加“第二届世界青年发明家科技成果展览”,必将促进我国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特别是青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团组织和科委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实施“八·五”计划进行人才和技术储备战略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