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今年五月,根据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团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团的领导机关对所属团校进行工作检查。九、十月间,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同志和团中央组织部、中央团校的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并聘请部分地方团校离退休的老同志,分别对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十四个省、区、市的团校进行了抽查。现将团校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关于开展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团的领导机关和各级团校十分重视,普遍认为,这次团校工作检查是团校工作史上的首次,表明了团中央书记处对团校工作和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团校工作检查,对于贯彻党中央(1989)12号文件关于办好干部院校,加强干部培训的重要精神,坚持团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各级团校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团的领导机关接到《通知》后,能够及时研究、部署,要求所属团校按照《通知》规定的十个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进行专题研究;团黑龙江、山东省委专门下发通知,对所属地市团校工作检查作出安排。在团校自查的基础上,团的领导机关深入各团校进行重点检查。团北京、上海、陕西、青海等省市委分别组成由书记或分管书记带队,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团校工作检查组到所属团校听取汇报、考察座谈,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研究措施,对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加强团校建设提出了要求。济南、枣庄等地市团委也对所属团校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到目前为止,除云南、新疆等少数省区外,有关团的领导机关和团校已向团中央递交了团校工作检查的书面报告。
在这次团校工作检查中,各级团校根据《通知》提出的团校工作十个方面四十五条逐项对照检查,肯定近年来团校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团校工作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分析团校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团校工作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团校工作的任务。许多团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团校工作检查作为促进团校事业发展的动力。吉林省团校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及时召开校长办公室研究制定自检方案,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传达《通知》精神,布置自查工作。自查中采取听、看、评、议的方式,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积极推动了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上海市团校在团市委的主持下,发动全校教职工全面进行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不足,制定下一步团校建设的发展规划。河北、辽宁、广东等地团校针对近年来各自在发展团校教育的过程中,偏重学历教育,团干部培训工作不适应团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改进措施,进一步端正团校的办学方向。苏州、杭州、武汉等地市级团校通过自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进一步坚定了办好团校的信心。
团中央检查组在赴各地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审阅各团校提供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学员管理等方面材料、全面听取团的领导机关和团校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教师、教辅人员、学员等各种类型座谈会,实地考察团校的各项工作,对各团校的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地方团的领导机关和团校深化了团校工作检查。
(二)
团校工作检查情况表明,1987年全国团校工作会议以来,团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团校办学方向进一步明确,团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团校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团校工作在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团校办学方向进一步明确。各级团校根据团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时期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对团校工作提出的要求,建设发展团校,尤其是1989年政治风波过后,各级团校认真贯彻团中央关于“坚持团校办学政治方向,培养合格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突出团校特色,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吉林省团校根据本省团的工作需要,坚持以岗位职务培训和短期业务培训为重点的办学方向,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团史、团建、青少年工作理论等教学重点,设置教学机构,加强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注重继承和发扬团校的优良传统,团校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好。上海市团校以教学为中心,发挥团校在团建理论和青少年工作理论方面优势,联系新时期青少年工作实际、教学、科研不断有所突破,并注意摆正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关系,学校建设不断有新发展。山西省团校注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加强学校党团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民主生活会、联系群众等制度在内的比较完整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经受了考验,得到了中共山西省委的表扬。
2、团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随着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深入,各级团校按照《全团干部培训规划要点》的部署,贯彻团中央关于开展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的精神,积极开展团干部基础级和一、二级岗位培训的研究、试点,不断加强团干部培训工作。陕西省团校,把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作为省团校的主要工作任务,先后组织三十多人,六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跑遍了全省十个地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举办六期岗位培训试点班,认真实施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等省团校注重完善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的基础配套工作,制定培训规划,编写培训教材,在完成本校培训任务的同时,积极指导基层团委组织实施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发挥了培训基地的作用。团中央《一九九0年团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下达后,各级团校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积极完成“两个培训一遍”的任务。一些担负学历教育的团校也调整了工作重心,保证“两个培训一遍”任务的顺利实施。
3、团校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团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团校选送教师到有关高校深造,并对承担短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采取倾斜政策。北京、江苏等省市团校建立青年教师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制度,帮助教师加强对国情、团情的了解,密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辽宁省团校注重提高教师政治素质积极慎重地发展教师党员。山东省团校成立专门的科研机构,增拨经费,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内蒙古团校舍得在教学科研上下功夫,先后编写翻译蒙汉文教材37种。各团校还注重按教育规律加强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极团校在地方党政部门和团的领导机关的支持、帮助下,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山东省团校改造老校舍,开辟新校园,增添了一批新的教学设备。北京、山西、辽宁等省市团校分别建成新的教学主楼群 、配套工程正在进行;天津、内蒙古、江西等省区团校新建了图书馆楼;河北、广东、苏州、枣庄、重庆等省市团校分别被有关部门评为花园式学校。
(三)
团校工作检查中,团的领导机关和各级团校学习团中央关于团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在总结经验,肯定近年来团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寻找差距,对团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
1、部分团校还没能准确把握团校的办学方向。团中央在1987年全国团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团校建设格局和发展方向,要求各级团校把团干部培训作为团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团的干部院校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寓有特色的团校教育体系,为共青团事业服务,为团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以后又多次强调,各级团校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培养年轻马克思主义者为目标,以团干部培训为重点,保证团校工作健康发展。但是一些团校,尤其是少数建立了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干部学院和与其他高校联合开办学历教育的团校,出现了把主要精力设放在学历教育上的倾向,“长短”关系处理不当,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团干部培训工作。有的团校把团干部培训放在“吃边角料”的位置;有的团校从事“青字号”教学的师资力量薄弱;有的团校把办学院与办团校截然分开;甚至有个别团校挂上学院牌子,摘下团校牌子。显然,这是不符合团中央关于团校建设的一贯精神和共青团事业对团校工作的要求,也是违背团校的性质、任务和团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的。
2、团校的团干部培训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全团干部培训工作规划要点》对各级团校的培训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1987年以来,团中央组织部先后召开了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座谈会,团干部基础级,一级岗位职务培训论证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实施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的一系列文件、材料。但是一些团校的团干部培训工作仍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的研究、试点工作比较被动。有的团校培训工作缺乏计划,不能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培训任务者的团校对团干部培训缺乏研究,培训质量不高;有的不是根据培训需要设置课程,而是有什么教师开什么课,培训内容不对路;有的在岗位职务培训上持“等”和“靠”的态度。今年以来,上述情况开始有所改进,但仍没能达到团中央的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降低了团校在团干部培训工作中的威信,影响了团校培训基地作用的发挥。
3、团校的教学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团校是团的干部院校,承担着培养团的干部的重要职责。理论联系实际是团校教学的优良传统,团中央历来强调要加强团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前几年,团校工作处于恢复时期,各方面关系需要理顺,各项工作正在起步,教学水平有待提高可以理解。但随着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深入,团校的教学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则应引起重视。有的团校不是根据不同的培训层次、对象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而是教材一拢统,上下一般粗;有的团校课堂教学脱离工作实际,教学水平不高;有的团校在基本建设上舍得投资,在教学科研上投入不够;有的团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思想不够统一。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将阻碍团校教学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4、团校工作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团中央加强了团校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深入团校指导工作。地方团的领导机关也把团校工作和团干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团校工作的领导正在得到加强。但从一些地区和单位看,团校工作的领导还比较薄弱。有些团的领导机关很少研究、过问团校工作,对所属团校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够或解决不及时;有些团校对团中央关于团校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领导不够,办学指导思想不够明确。反映在这次团校工作检查中,有些团的领导机关没能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团校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只是简单地上报了团校的自查工作总结;有些团校只是把本校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对各自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不能把团校工作检查作为促进团校工作的积极措施。
团校工作检查是加强团校建设,推动团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目前各地正在团校工作检查的基础上研究措施,改进工作。团中央也将针对团校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并将继续抽查有关团校,以进一步促进团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