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打算作一汇报。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团中央全程参与了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工作。2003年,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开展未保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建议案起草,并派专人参加了整个修订工作。各省级团委也积极协助各地人大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大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和维权工作。通过开展“手拉手”、希望工程、“为了明天”工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四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各级团组织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中,26个省份将办公室设在团委,22个省份的工作人员由团干部兼任。
今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共青团的职责,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统揽,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环节。各级团组织将面向社会公众,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办报纸专栏、举办电视专题节目、发放宣传品、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面向未成年人,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播放法制宣传片、网上知识竞赛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面向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组织讲座、举办“青少年维权岗”培训班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他们履行职责,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打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思想基础
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将通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发挥各类思想道德教育阵地的作用,帮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开展“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手拉手”等道德实践活动,使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水平得到提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向未成年人普及自护知识,教育未成年人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三、竭诚服务未成年人实际需求,为他们成长成才多办好事实事
竭诚服务青少年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动员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围绕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和贫困未成年人等群体,扎实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和“爱心助成长”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围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好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心理阳光行动、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少年儿童小甲A等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促进心理健康。针对未成年人学习成才的强烈愿望,深入开展新世纪读书计划、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全面提高素质。
四、切实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具体利益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共青团的基本要求。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认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未成年人呼声。广泛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发展12355维权律师队伍,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开展未成年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常见性、多发性的纠纷,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参与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扫除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五、着力完善未成年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和机制建设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建设好未成年人自己的组织,发挥它们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继续推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表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建立专兼职相结合,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将按照顾秀莲副委员长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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