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中央综治委对预防专项组的职责要求,阶段性总结和交流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共识,促进试点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开展。昨天的会议上,同志们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和讨论,有关部委同志、专家学者也发表了意见。结合交流讨论情况和预防专项组近期工作安排,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总结和回顾
(一)围绕目标定位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全国范围的大样本调查,对于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比较全面、清晰的掌握。去年4月的泰安会议上,我们针对每一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分别提出了试点工作的目标定位。对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目标定位是引入专业力量开展预防犯罪;对于闲散青少年,主要是整体性联系、有条件的进行帮扶;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抓好校内、校外两个时段,以在校帮扶为主、校外关爱为辅;对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抓好经济困难和心理阴影两个突出问题;对于流浪乞讨青少年,抓好救助、打拐两个环节。会议之后,各试点城市开展了积极探索,采取一系列创新、务实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工作难度比较大的闲散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工作有了很大加强。无锡市在广泛联系的基础上,把“有困难、需帮扶”的闲散青少年区分为需救济、需扶持、需引导、需干预四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实施救济,对缺少谋生技能的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提供专业心理援助服务,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进行教育转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工作机制
一是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机制。这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依托综治办、预防办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了基本信息库。无锡市形成闲散青少年动态信息调查分析机制,社区民警、村民小组长提供基本信息,再由团干部、社工上门逐一核实。上海市闵行区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公检法司和教育等职能部门每季度提供一次数据进行及时更新。泰安市以楼宇为单位建立起3300人的信息报送员队伍,山东还正在全省建设统一的重点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引入专门力量进行教育矫治机制。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必须有足够的专业力量支撑。各试点城市主要从三个角度开展工作。一是引入政法机关力量。大连市依托公检法司的专业力量充实和丰富帮教资源,在案件侦查、起诉、庭审、判后回访、监所改造、释后跟踪等多个环节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转化。二是引入专业社工力量。上海市闵行区的专业社工进入全区98所学校引导帮扶后进学生,进入社区联系帮扶流动和闲散青少年,入驻拘留所、看守所对涉案青少年进行干预帮扶。三是引入专门教育力量。海口市司法局、西安市公安局分别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长沙市等利用专门学校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三是利用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机制。调查表明,对于闲散青少年,社会正面力量一年也不能保证与他们接触一次。虽然找到他们、联系他们很难,但试点城市没有停留在一般性工作层面,而是积极想办法、找路径,推动正面力量多去接触联系,让他们感到社会中的主流力量仍在关心、关注他们。舟山市就依托市政网格化管理平台,寻找和联系到大量闲散青少年。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帮扶机制。试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都在这方面有很好的探索和积累。遂宁市动员党政干部、教育工作者和8万多农村留守儿童长期结对,结对率超过75%,有效缓解了亲情缺失给留守儿童带来的困扰。宜昌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分类关爱,对脆弱群体进行重点服务管理。合肥市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新疆对流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初步统计,23个全国试点城市动员社会力量超过百万人次,联系帮扶重点青少年近30万人,覆盖试点城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总数的77%,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从动员社会力量关爱的角度,以试点工作为基础申报的“为了明天工程--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项目”前不久被评为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