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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6]11号
 
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
“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了贯彻《关于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意见》[中青发(2006)2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团中央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根据近年来各部门在城市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要求制定,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战线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现将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制定当地的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

  附件: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4月26日

附件:

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

  一、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进一步深化“真情助困进万家”、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等原有工作项目,继续扩大和发挥青年中心“爱心超市”的影响,服务社区孤老病残和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社区困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坚持“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社区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学校部、青工部负责)

  二、积极倡导并组织社区互助。鼓励社区成员之间开展互助服务,使社区志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增进社区居民彼此间的了解,引导社区居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社区意识,履行社会义务,促进社区和谐。(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负责)

  三、组织开展社区公共事务志愿服务。继续深化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及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社区禁毒志愿者等项目,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社区禁毒、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心理保健、社区矫正、社区医疗、社区教育和科普、社区环保、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就业与再就业等开展志愿者工作。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城区和街道团委、志愿者服务专业队、基层志愿服务队参与投标、竞标。(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宣传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负责)

  四、服务社会应急突发事件和城市大型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在消防、抗震、交通、气象、公共卫生等方面,建立社区专门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志愿者向广大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宣传防灾自救常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的能力;建立相应预案,经常性地对专门志愿者团队开展培训和演练。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城市大型活动的工作。(志愿者工作部牵头,社区和权益部、学校部、少年部、青工部分别负责)

  五、拓展服务项目,增强社区志愿服务成效。加大对项目的立项、管理、评估,做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发、汇总和梳理工作,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争取社会支持,为社区志愿服务提供人力、智力、资金、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帮助。(社区和权益部牵头,志愿者工作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分别负责)

  六、强化社区注册管理,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

  1.丰富社区志愿者的注册手段。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志愿者注册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在每个街道都能方便地到志愿服务站点进行注册登记。开发电话登记、网上登记等多种手段,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通过12355青少年信息服务平台转接志愿服务站点的方式进行登记。(志愿者工作部、社区和权益部负责)

  2.加强对注册志愿者的信息管理。建立各级社区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志愿者登记的专业、特长、服务意向、服务区域等进行分类。(志愿者工作部、社区和权益部负责)

  3.注重志愿者骨干的培养和使用。选拔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时间和精力允许的志愿者承担组织管理工作,使之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者,最大程度发挥他们在社区志愿服务中“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开展对社区志愿者骨干的培训。(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负责)

  七、广泛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把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成为青年中心示范型公益社团组织,展示青年志愿者健康、向上的风貌。把志愿服务团队作为一线招募单位,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青年加入社区志愿服务的行列。鼓励志愿服务团队自主开展专项或多项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小型化、团队化、经常化、制度化发展。(社区和权益部牵头,志愿者工作部、组织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分别负责)

  八、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伙伴。加大探索和创新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发展法人社区志愿者。对于驻区机关、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等,本着平等合作、和谐共建的原则,采取单位注册的办法,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使社区志愿服务形成各有侧重、联合协调、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社区和权益部牵头,志愿者工作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年部分别负责)

  九、加强站点和基地建设,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做到既方便工作,又高效精干;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在软件管理、硬件配备等方面进行规范;采取联合建站、依托建站等多种手段,整合社区团内团外资源,联合各类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单位建设站点和基地。(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负责)

  十、完善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发展。

  1.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评价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以志愿者日常服务记录、团队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考评依据,定期对社区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志愿者工作部、社区和权益部负责)

  2.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制定表彰激励政策,建立荣誉序列,进一步完善星级表彰制度,加大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表彰力度。每年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志愿者表彰活动中应有不少于30%名额为社区志愿者。(志愿者工作部、社区和权益部负责)

  3.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培训机制。注重对社区志愿者的培养,开展对社区志愿者服务前和服务中的培训,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望结合起来,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志愿者的素养和能力。(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负责)

  4.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制定志愿服务法规和政策,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把志愿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社区志愿服务提供法律地位、经费等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志愿服务寻求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厅、社区和权益部负责)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社区志愿服务良好氛围。制定宣传规划,确定宣传重点,整合宣传力量,多渠道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相关报道,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推广志愿服务经验,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良好局面。(社区和权益部、宣传部、志愿者工作部负责)

 

(2006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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