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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6]13号
 
关于印发《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
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配合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5月18日

 

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建设规划(2006-2010)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切实加强青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共青团中央于2005年9月命名沈阳为“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建设好沈阳示范基地,探索一条为国家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的成功之路,特制定2006-2010年建设规划。

  一、基地的建设宗旨

  坚持为青工成长成才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的方向,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尤其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对青年高技能人才的现实需求,以“立足沈阳,辐射东北,服务全国”为发展定位,以市场化、事业化、社会化的方式,以培训、竞赛、鉴定为中心环节,整合各种服务青年学技成才的社会资源,实现青年技能需求和社会教育培训的有效对接,扎实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切实提升青年工人的技术等级和技能水平,充分调动广大青工乃至各界青年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大力提高青年的技能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输送大批高素质的青年技能人才。

  二、基地的工作职能

  1.确定一批青年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青年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通过举办面向全国的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技能鉴定专场等方式,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2.做好“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等工作,承办区域性技能比赛。

  3.举办青年技能节等活动,培育并弘扬青年技能文化,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劳动的社会氛围。

  4.加强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探索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5.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典型,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学技能、比贡献、促振兴”的伟大实践。

  三、基地的培养对象

  以沈阳青年为主,面向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广大青年,辐射全国。具体包括优秀青年技工、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青年等有强烈学习技能愿望的适龄青年。

  四、基地的工作内容

  1.确定青年技工实训基地。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行业和企业团组织中以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技工学校,以及团校、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为依托,加强技能培训阵地建设。紧密结合沈阳在建的6所万人职业技术学校及其它技能培训机构的情况,按工种有选择地命名一批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实训基地,负责对企业青年技工分批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和理论水平,使其具备晋升一个技能档次的能力。同时,对部分民营企业青工、失业青年、农村青年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在基地确定后,和劳动、教育等职能部门配合,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以及贷款、专项等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金”,推动基地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

  2.实施青工技能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培育知识型技能人才的新路子。在培训环节,由企业团委年初上报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工种、晋升职务等级目标、主要授课计划等。由团市委(基地办)审核批准,企业团委组织实施,团市委(基地办)考核并于年底结合各单位实施情况予以表彰、奖励。重点开展“双证”培训工作,满足广大青工“带着问题来学习,拿着成果去实践”与高校学生“加强实用技能,提高生存本领”的双重需求,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的技师以上青工,经过考核,由基地办负责对其进行学历教育,取得大专乃至本科学历。对于有志成为技能人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基地办择优对其进行数控等高端工种的技能教育,使其具备职业技能素质,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按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完成青工调训任务,实现资源共享。

  3.举办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按照高水平策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的要求,继续采用社会化、项目化、事业化的承办模式,按团中央要求定期承办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青年技工节。同时,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多年来形成的“企业团组织选拔与社会公开报名相结合,基层团组织具体承办”的有效模式,每年组织沈阳青工、高职学生等青年群体举办3至5个工种的沈阳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固定政策予以奖励并破格晋升职业等级。

  4.推行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按照《关于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中进行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中青办联发[2006]3号)精神,根据沈阳青工战线团组织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探索贴近基层实际、符合沈阳企业特色的学分制工作载体和工作模式,制定科学、量化的学分考核细则,用在职培训学分、创新能力学分和技能竞赛学分反映青工的技能水平,推动青工技能培训、竞赛、鉴定的有效衔接,畅通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提高人才培养效率。

  5.开展青年职业技能鉴定。联合劳动部门每年组织2-3个工种的主要面向青年技工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适时组织青年技术工作专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命名一批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学校、企业为“全国青年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并依托企业青年培训阵地,申报青年职业鉴定所(站),不断提高企业共青团的服务水平。建立“青年高技能人才储备库”,有效配置青年技能人才资源,举办“全国青年职业技能鉴定周”,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对技能鉴定合格的青工,结合企业团委实施的培训环节,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为青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相应支持。对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民营企业优秀青年技工、获得高级工以上的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在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6.促进全国范围的青工技能交流。以成立“东北三省青年职业技能人才交流协会”为抓手,通过举办青年自主创新技术观摩、青年技术百强评比以及在中央电视台开辟青年技能人才百家讲坛等形式,组织各地青工按工种和行业特别是与老工业基地振兴息息相关的装备制造等行业进行多层次广泛交流,并在网上建立相应协会组织,从现实和虚拟两个层面建立全国青年技工技能交流平台。尊重一线青工的技术创新,推动先进经验的全国性普及推广。在全国及沈阳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期间,邀请部分城市青年技能人才以嘉宾身份来沈阳观摩比赛,切磋技艺。注重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在总结沈阳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收集汇总全国各地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有益经验,并通过组织全国范围的研究会、论坛等形式,推动理论和实践的二元互动,形成百家争鸣、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7.营造关注青年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结合沈阳市青年技工日(9月5日),联合全国各兄弟城市、青工战线的团组织,共同举办全国青工技能振兴论坛、中外优秀青年技工交流等相应的文化和技能交流活动。组织全国大赛涌现出的技术能手、杰出青年技能人才及技能专家成立“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导师团”,开展全国性宣讲活动,并邀请全国各地以及海内外的大中小学生以及市民代表来沈观摩大赛。开展为青年技工免费体检、为青工提供购物、交通等优惠服务等工作,提高青年技工的社会地位,营造全民关注技能振兴、热爱技能振兴、支持技能振兴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2006年主要工作

  1.承办第二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2.开展2006沈阳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3.以两办名义下发《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作指导意见》,为培养示范基地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4.按照市编办已批准的机构和编制,确定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

  5.争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共同确定沈阳装备制造工程学校、中国汽车工业丰田金杯技工培训中心等六家单位为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培训2000名高级工以上青年技术工人,并进行技能鉴定。

  6.探索实施“双证”培训,开设优秀青年技师本科班和大专班,为100名优秀青年技师提供学历教育;开设技能学习班,培训大学毕业生100名,使其达到高级工水平。

  7.依托沈阳装备制造工程学校等单位,确定普通车工、钳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等四个工种的青年职业技能鉴定站。

  8.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工作经费,以及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地和资金保障。

 

(2006年5月19日印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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