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2005年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全国2005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团员队伍情况
2005年全国发展团员935万名,比2004年减少27万名。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团员7215万名,比2004年增加27万名。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青年数计算,全国团青比例为25.3%,比2004年增长了两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团员数在小幅增长的同时,14—28岁的青年数也小幅下降。
2005年全国农村发展团员210.7万名,团员总数为2118.9万名,比2004年减少26万名;全国农村团青比例为14.1%,比2004年上升0.4个百分点。
2005年大中学校发展团员591.9万名,比2004年减少23.4万名;全国学生团员数量达3570.1万名,比2004年增加77.8万名,团青比例为52%,上升了1.2个百分点。其中,大专院校学生团员总数为1025.8万名,比2004年增加152.9万名,团青比例为88%,比2004年上升2.2个百分点;中等专业学校的团青比例为60.6%,比2004年上升2.6个百分点;职业高中的团青比例为60.7% ,比2004年上升2.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的团青比例为62.3%,比2004年下降0.8个百分点;初中的团青比例为33%,比2004年下降0.2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团员行业构成基本稳定。其中,全国农村团员占全国团员总数的比例为29.4%,比2004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全国学生团员占全国团员总数的比例为49.5%,比2004年上升0.9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非农产业从业团员总数为1677.8万名。其中,在国有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1140.1万名,占68%,比2004年上升1.5个百分点;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业的为205.6万名,占12.3%,比2004年下降2.9个百分点;在私营经济组织中从业的为249万名,占14.8%,比2004年上升1.4个百分点;在外商经济组织中从业的为52.8万名,占3.1%,比2004年下降0.1个百分点;在港澳台经济组织中从业的为30.2万名,占1.8%,比2004年上升0.2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共有21个省级团委发展团员数量多于2004年。其中,中央企业、天津、内蒙古、中央直属机关、云南、浙江、广东、重庆、甘肃、山西、新疆比2004年增长5%以上;辽宁、福建、湖南、北京、青海比2004年增长3%以上;湖北、陕西、广西、河南、海南都有所增长。
2005年,全国共有23个省级团委团员总数呈现增长。其中,中央企业、江西、海南、浙江、中央直属机关、福建比2004年增长5%以上;云南、广东、北京、上海比2004年增长3%以上;河南、山西、湖北、内蒙古、甘肃、青海、湖南、天津、河北、贵州、辽宁、安徽、新疆都有所增长。
二、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团的组织统计情况表明,全国发展团员工作基本保持稳定。2005年团员数量达到7215万,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时,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农业和第二产业的团员发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近两年的数据分析,尽管2005年团员总数比2004年增长了27万名,但从产业结构看,2005年第三产业(含其他)团员数比2004年增长了85万名,其中学生团员增长了78万名,而2005年农业和第二产业团员数比2004年分别减少了26万名和33万名,2005年农业的团青比例为14.09%,远低于全团25.3%的平均水平。从近两年的团青比例分析看,2005年农业和第三产业(含其他)的比例与2004年相比变化不大,但第二产业的团青比例由2004年的31.36%降至2005年的25.56%,下降了5.85个百分点。综合来看,农业和第二产业的团员发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员数量增加了近3万名,团青比例比2004年上升0.7个百分点,但团组织数量小幅下降,2005年建团率比2004年下降3.6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业青年数和流入团员数有所增加。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业青年数也会逐年增长,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必须引起各级团组织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建团率和团员发展数量。
3.国有企事业单位团员数量继续呈下降趋势。虽然近两年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团青比例和建团率均小幅上升,但2005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团员数量比2004年减少25万,继续呈下降趋势。经分析,这与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推进体制改革,职工数和青年数逐年减少有关。
4.流动团员的组织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据统计,2005年全国流入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374万名,流出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657万名,有43.1%的流出团员没有被流入地团组织覆盖,从而造成团员流失。
三、继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要求
1.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团员工作,保持团员总数基本稳定。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始终把发展团员工作摆在加强团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常抓不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深化基层团建创新工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更好地团结、吸引、凝聚青年,把符合团员条件的青年源源不断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2.切实加强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团员发展工作。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集中了大量青年。各地要高度重视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采取联合建团、依托建团、行业建团、公寓(楼宇)建团等多种形式,增加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数量,进一步促进团员发展工作。要积极探索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团员发展工作的新特点,服务于企事业中心工作和团员成长成才,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切实加强团员发展工作。
3.切实加强农村团员队伍建设。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按照“强乡带村”的思路,加强乡镇团组织建设,带动农村各类团支部活跃。要重视小城镇团组织建设,依托行业建团和乡镇企业团组织,更好地吸引和凝聚团员青年。要把行政村中的团员管理作为重点来抓,认真做好学校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外出务工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联系、服务工作,减少团员流失。
4.进一步加强流动团员管理。要按照“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动态管理”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为辅”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建立以流动团员管理为重点的,动态、开放的团员管理机制。对于外出团员较多的地区,流出地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努力探索团员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新型团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团组织对团员的凝聚力和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保证团员数量基本稳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6月12日
(2006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