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展现当代中国青少年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促进国际青少年的沟通和交流,共青团中央宣传部、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和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组委会决定联合举办“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
二、参加人员
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35周岁(含)以下的青少年,海外华人华侨子弟。为增进国际青少年相互学习与交流,也欢迎35周岁以下的各国(地区)青少年参与此次活动。参加人员的年龄以2006年10月为时间标准。
三、参评内容
参加展评的作品将按青年组、少儿组两大评选组别评选。
1.参评作品范围:
理解、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品;
描绘、歌颂中国山川风物作品;
描绘、理解奥运作品;
描绘生活情趣作品;
其它内容健康作品。
2.参评作品类别:
诗歌类:格律诗、现代诗、儿歌等;
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绘画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儿童画、漫画等;
摄影类:彩色作品、黑白作品。
四、奖项设立
分别在青年组和少儿组内,按照各参评作品类别,每个评选类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个人奖项。
为表彰成绩优秀的团体参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特等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其他奖项颁发证书。
参与此次展评活动人员,将有机会参加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或奥林匹克青年营的其他活动。
拟选拔部分优秀作品和青少年代表参加国(境)内外巡展和交流活动。
五、活动进度
1.活动于2006年6月正式启动。
2.作品征集于2006年11月1日前截止。
3.作品评选于2006年12月1日前结束。
4.2007年1月,举办颁奖和在京展评活动。出版《获奖作品集》。
5.2007年1月至5月,举行在内地、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交流、巡展。
六、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宣传部、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组委会
2.协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电视台书画院
3.承办单位: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由各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名单附后)
希望各地各系统团组织将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安排相应部门、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青少年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征集和推荐优秀作品。在组织、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益性,注重群众性、普及性,规范运作,保证质量。同时,面向社会,动员当地媒体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参与面和社会影响。
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活动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邮政编码:100016 电 话:010-64604913、64642738 传 真:010-64625369 电子邮箱:lovelychina@126.com 网络查询:www.21jobs.cn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6月26日
附件:
“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 全国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杨 岳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执 行 主 任: 张晓兰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副 主 任: 陈 松 全国青联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董事长 刘可为 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邓亚军 全国青联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主任 刘兆平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常务副会长、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组委会执行主席
秘 书 长: 杨立华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副主任
副秘书长: 翟现文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部长、从长城到奥林匹亚艺术行组委会执行副主席 徐 鹭 团中央宣传部思想教育处处长 苏 彤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文化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宋 楠
(2006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