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青年企业家先进管理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10名,“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20名。
三、评选资格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业绩突出的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二)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三)专门从事企业管理,在主要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在企业管理中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
(四)所在企业重视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和谐。
四、评选步骤
(一)推报(9月1日前)
1.各省级团委按照评选标准推报1至2名本地区管理创新成果突出的青年企业家参评(其中,各副省级青企协可推荐1名青年企业家参评)。
2.中青企协会员可单独申报。
参评者须提供:(1)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10份,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企业发展状况、管理创新成果等。管理创新成果必须是自主创造的,不涉及他人成果。如引起他人异议,参评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2)《第二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请用A4复印纸)。(3)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4)反映管理创新情况的5寸照片5张,申报人1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申报材料需用磁盘储存一并上报。
(二)审核(10月1日前)
中青企协秘书处对各地推报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10月15日前)
中青企协秘书处对初步确定的管理创新奖30名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定(10月30日前)
召开评委会,评定“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
(五)表彰(11月)
在北京召开表彰会。
五、评选机构
评选办公室设在中青企协秘书处。评选活动设立200名评委库,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国家部委负责人、著名经济学家、企业家组成。评选办公室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选审定委员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引导青年企业家强化管理创新意识,投身企业管理创新实践,为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共青团、青年企业家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二)严格把关。“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获得者应是企业管理创新的优秀典型,各地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抓住本次评选活动的契机,树立一批有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营造支持企业管理创新,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李 东 苑海珍 联系电话:(010)85212087、85212210 传 真:(010)85212210、85212378 E-mail:qiyejiachu@sina.com
附件:第二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候选人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7月14日
(2006年7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