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首页->团中央文件库->中青办发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7]2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团中央直属单位:

  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自实施以来,推出了一大批质量较高的青少年文化产品和一批优秀的青年文化人才,对于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2007年上半年将开展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化育人,着力推动青少年文化精品的创作和生产,培养和举荐在青年文化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大力发展健康有益、充满活力的青年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和谐文化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申报评选范围

  申报评选工作要立足团内,面向全社会,面向广大青少年。原则上在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生产、符合相关要求并以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为内容的文化作品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文化工作者均可参加申报评选。

  三、申报评选内容

  (一)文化作品的申报评选

  参加申报评选的文化作品共分为五类: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和歌曲。作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导向正确,思想健康,时代特色鲜明。

  2.表达方式新颖,贴近青少年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鉴赏性。

  3.达到一定的出版发行量、收视率和演出场次,并在社会上和青少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特别优秀的文化作品,将由团中央推荐参加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

  (二)“优秀青年文化新人”奖的申报评选

  参加申报评选的人选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影视、戏剧、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文化工作者。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2.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国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3.具有出色的艺术才能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是该领域的业务骨干。其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水平和文化价值,社会评价高。

  4.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对青少年有较大的影响力。

  团中央将根据各地开展申报评选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部分省级团组织或团中央直属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

  四、申报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是共青团组织对青少年文化作品和青年文化人才进行表彰的最高奖。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直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细致地做好申报评选工作。

  1.各省级团委负责本省(区、市)、本系统申报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及时转发本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参与。

  2.参加申报评选的集体和个人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同意后,再经团组织系统报所在省级团委。

  3.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直属单位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核实和评选,严格把关,并经省级团委书记办公会议或所在单位党组会讨论通过、加盖公章后报团中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

  4.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参评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的每类文化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参评“优秀青年文化新人”奖的人选数量不超过5名(其中歌手、影视剧演员等文艺工作者不超过3名)。申报材料均为一式5份。

  (2)申报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的文化作品中须含图书样品5份,其余四类作品样品3份;歌曲须有歌本、曲谱和CD盘,电视剧(片)、电影、戏剧须有剧本和影像光盘。优秀青年文化新人的申报材料应包括10分钟左右的个人简介视频资料、能体现其专业素质和水平的作品(文字、影音或其他资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应用A4规格的纸张并同时报送申报表格电子文本。

  (3)为便于评审,各类申报材料中所含音频资料须采用CD光盘报送,请勿采用磁带、MD或其他格式;视频资料须采用VCD或DVD光盘格式,请勿采用录像带或其他格式。

  (4)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填写申报汇总简表(附件7),同时提交关于本地、本单位开展第九届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的报告,作为评定组织工作奖的参考。

  5.请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做好申报评选材料的备份归档工作,除按要求报送规定数量的申报材料以外,自留有关申报材料1套,也请申报评选集体或个人自留有关材料,以备日后核对。

  6.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登录“中国共青团”网站,进入“团中央文件”库查阅、下载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

  7.请于2007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团中央宣传部理论宣传处。

  联 系 人:李 辉
  联系电话:010—85212190,85212093
  传  真:010—85212362
  电子邮箱:tzywugeyi@126.com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51

  附件:1.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文艺类图书)(下载
     2.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电影)(下载
     3.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电视剧、片)(下载
     4.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戏剧)(下载
     5.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歌曲)(下载
     6.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青年文化新人奖申报表(下载
     7.第九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汇总简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2月5日

 

(2007年2月5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做好第五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7/08/21
共青团中央关于第七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表彰的决定   2003/05/29
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2007/04/17
关于做好第四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7/08/23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第四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工作奖和入选作品奖的表彰决定   2007/08/21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_1922@163.com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