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加强青年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共青团中央、文化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4年8月7日至11日在广东深圳联合举办“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为保证该项活动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是中国青年文化行动的一项重点活动。文化周活动以弘扬民族精神、致力振兴中华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体现民族特色、时代风貌、青年特点的活动,荟萃中华各民族传统艺术,展示各民族的习俗风情,研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加强中华各民族青年的交流和联谊,推动青年文化建设,增强海内外中华青年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中华青年的大团结,让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海内外中华青年心中深深扎根,引导和激励海内外中华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重要活动项目
1.“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开幕式
时间:8月7日15:30——21:00
地点: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
内容:
1)中华青年欢乐大汇聚活动:邀请万名海内外青少年,在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开展丰富多彩的联欢、游园和民俗文化活动。
2)“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开幕式:邀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青年代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代表、台湾地区青年代表、海外华侨华人青年代表参加。通过海内外优秀青年华人艺术家的精彩表演体现文化周的主旋律“弘扬民族精神、致力振兴中华”。
2.“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青少年最喜爱的青年时代人物评选
时间:7月——8月
内容:组织开展“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青少年投票评选活动,展现当代中华青年风采,树立一代青年楷模。
3.“青春中华”中华青年民族文化精品展示会
时间:8月8日——8月11日
地点:深圳市少年宫
内容:全国各地青年组织推荐、全国各行业协会征集各式各样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精品,体现各民族文化特点,展示各民族艺术成果。
4.“青春中华”首届中华青年民族歌舞邀请赛
时间:8月8日
地点: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中心剧场
内容:邀请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赛。以民族演唱为主,配合各具特色的民族舞蹈和民俗风情表演。
5.“中华复兴与青年使命”——青春中华系列论坛
时间:8月9日、8月10日
地点:深圳五洲宾馆
内容:
1)中华复兴与青年使命主题论坛:邀请海内外青年楷模、文化名人和知名青年学者就“中华复兴与青年使命”这一中心论题与中华青年进行高层次的交流。
2)泛珠江三角区域(9+2)青年创业与发展论坛:邀请泛珠江三角区域的优秀青年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谋求珠江三角区域的更大发展。
6.“青春中华”首届广东大学生电影节
时间:8月8日举行开幕式,8月——9月展映
地点:深圳大学
内容:开展影展、影评和交流等活动,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对高雅电影艺术的鉴赏力,促进中国青年题材电影的良性发展。
7.“青春中华”中华青年民族文化之旅
时间:8月7日——8月11日
地点:深圳文化周主要活动地区
内容:在文化周期间精心挑选一批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所组成文化旅游线路,广泛动员全国青少年、发动粤港澳地区青少年积极参与,在活动中感受民族文化的魅力。
三、具体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团委要积极组团参加文化周活动。其中,团长、副团长、秘书长三人的食宿由组委会安排,交通费用自理,其余人员费用自行解决。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一个节目参加“首届中国青年民族歌舞邀请赛”(详见附件1)。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至少报一件作品(或一个项目)参加“中华青年民族特色精品展示会”(详见附件3,推荐名单由组委会另发),展位由组委会无偿提供,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组委会办公室拟于2004年7月上旬正式公布“我心目中的中华青春偶像”候选人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团委要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投票评选活动。
5.欢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到广东深圳参加“中华青年民族文化之旅”活动。
四、有关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活动的意义,积极参加文化周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选拔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青年文艺人才和青年文化精品参与文化周的相关活动;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与青年文化周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青年文化建设的活跃。广东省、深圳市各级团组织要在党政的领导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使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青年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力大,把文化周办成加强青年文化建设的青春盛会、弘扬民族精神的青春盛会。
附件:1.“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民族歌舞邀请赛方案
2.“首届中国青年民族歌舞邀请赛”报名登记表(下载)
3.“中华青年民族特色精品展示会”方案
4.“中华青年民族特色精品展示会”展位申请表(下载)
5.“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组委会成员名单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七日
附件1:
“青春中华”首届中华青年民族歌舞邀请赛方案
一、主题
弘扬民族艺术 凝聚中华青年
二、宗旨
交流展示 友谊竞赛 团结进步 继承发展
三、要求
1.请西藏、内蒙古、新疆、吉林、云南、广西、贵州、湖南、宁夏、四川、海南等省区选派有特色的民族歌曲、舞蹈、器乐演奏等节目参加邀请赛;
2.以上各省区可以由一名领队带队,组织一个能代表当地主要少数民族特点的高水准节目参赛;
3.请参赛选手自带伴奏带;
4.节目长短不限;
5.参赛选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6.鼓励原创的民族歌曲、舞蹈和反映青年题材的作品参赛。
四、地点
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中心剧场
五、时间
2004年8月8日晚
六、评奖
组委会将根据音乐、服装、编排等内容,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设组织奖5名,优秀奖10名,另设最佳民歌演唱、最佳舞蹈表演、最佳创作等单项奖5名。
七、报名
截止时间:2004年7月20日
报名地点: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组委会办公室(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报业集团大厦12楼)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83517924、83515742(Fax)
联系人:李艺、张欢
电子信箱:qnwhzzwh@sina.com
附件3:
“中华青年民族特色精品展示会”方案
一、主题
发掘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的民族特色文化精品资源,集中展现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和近年来各地青年文化建设中的特色项目,加深广大青少年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引导广大青少年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定位
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为表现形式,将国粹与民间创作紧密结合,充分挖掘新、奇、特的民间文化珍品、绝技,给青年艺术家搭建一个展示、交流作品的平台。同时,通过“文化周”的影响力,推出一批青年优秀新人新作,在文化精品和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唤起社会各界对“中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大力支持。
三、内容
1、墨酿天香——书法、绘画、篆刻展览
2、神工天趣——民间工艺品展览
3、走笔天韵——文化名人手迹展览
4、物华天宝——民俗绝品展览
5、天河桨声——文化讲坛
6、公益拍卖——精选作品、工艺品公益拍卖
四、时间
2004年8月8日至11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五、地点
深圳市少年宫2000平米展厅
六、评奖
经组委会评选后,授予优秀参展作品的作者“中华青年民族优秀文化传承金、银奖”。
附件5:
“青春中华”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周 强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常务副主任:
刘玉浦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副主任:
胡 伟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
李鸿忠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成 员:
李意珍 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
刘可为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郭长江 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
张 旭 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
邓海光 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
操学诚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张春生 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
郭永航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文 共青团深圳市委副书记
(2004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