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2006年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全国发展团员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团员队伍情况
2006年全国共发展团员952.7万名,比2005年增加17.3万名。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团员7349.6万名,比2005年增加135万名。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青年数计算,全国团青比例为24.1%,比200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农村共发展团员205.6万名,农村团员总数为2082.1万名,比2005年减少36.8万名;农村团青比例为13.9%,比2005年下降0.2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大中学校共发展团员606.8万名,比2005年增加14.9万名;全国学生团员总数为3663.5万名,比2005年增加93.4万名,团青比例为52.9%,上升了1个百分点。其中,大专院校学生团员总数为1047.5万名,比2005年增加21.7万名,团青比例为89.1%,比2005年上升1.1个百分点;中等专业学校团青比例为58.0%,比2005年下降2.6个百分点;职业高中团青比例为58.5%,比2005年下降2.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团青比例为63.8%,比2005年上升1.4个百分点;初中团青比例为34.0%,比2005年上升1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非农产业从业团员总数为1623.4万名。其中,在国有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1082.3万名,占66.7%,比2005年下降1.3个百分点;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197.3万名,占12.2%,比2005年下降0.1个百分点;在私营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260.9万名,占16.1%,比2005年上升1.2个百分点;在外商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53.8万名,占3.3%,比2005年上升0.2个百分点;在港澳台经济组织中从业的团员为29.2万名,占1.8%,与2005年基本持平。
2006年,全国团员行业构成基本稳定。其中,农村团员数占全国团员总数的比例为28.3%,比2005年下降1.1个百分点;学生团员数占全国团员总数的比例为49.9%,比2005年上升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团员数占全国团员总数的7.7%,与2005年基本持平;第三产业从业团员数占全国团员总数的14.1%,比2005年上升0.7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共有19个省级团委发展团员数量多于2005年。其中,中央企业、吉林、天津、四川、中央金融、贵州、中央国家机关、甘肃、广东、辽宁、浙江、西藏比2005年增长5%以上;河北、江苏、山西、黑龙江、青海、湖南、安徽也都有所增长。
2006年,全国共有29个省级团委团员总数实现增长。其中,天津、吉林、青海、宁夏、内蒙古、海南、西藏、广东比2005年增长5%以上;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北京、山西、江苏、新疆、河北、重庆、福建、四川、甘肃、云南、江西、黑龙江、湖南、解放军、河南、山东、安徽、广西、辽宁也都有所增长。
二、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团的组织统计情况表明,全国发展团员工作基本保持稳定。2006年团员总数达到7349.6万名,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时,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农业和第二产业的团青比例仍呈下降趋势。从近三年的数据分析,随着农村青年劳动力继续向城市转移,农村青年数和团员数持续减少。2006年全国农村新发展团员数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减少21.1万和5.1万,全国农村团青比例为13.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产业团员数下降的趋势虽然得到扭转,但2006年新发展的团员数仍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减少5.8万和2.3万,团青比例从2004年的31.4%降至2005年的25.2%,继而降至2006年的24.9%。
2.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发展团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06年全国学生团员总数比2005年增加93.4万名,但其中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增加的团员总数只有3.8万名,仅占全国学生团员增加总数的4.1%,团青比例分别下降2.6和2.2个百分点,同时团组织数量也较2005年有小幅下降,这与全国范围内各类职业学校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3.社区团组织建设和流动团员管理工作相对滞后。据统计,2006年组织关系在城镇街道的团员达563.4万名,比2005年增加38.5万名,同时城镇街道辖区内的下岗、待业和外来务工的团员青年数量持续增长,但是团组织数量增长缓慢,并且团干部数量有所减少,社区共青团组织建设亟待加强。2006年全国流出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755.8万名,流入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376万名。按此计算,至少有50.3%的流出团员没有被流入地团组织覆盖,造成了较大数量的团员流失。
三、继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要求
1.充分认识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发展团员工作。把优秀青年源源不断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的持久生机与蓬勃活力,是确保共青团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各级团组织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始终把发展团员工作摆在团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深入实施“基层团建基础工程”,与时俱进地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更好地团结、吸引和凝聚广大青年。各基层团组织要继续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克服片面追求数量增长而忽视质量提高的倾向,因地制宜地制定团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团章》中关于发展团员的规定和程序,切实把符合入团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2.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稳步推进发展团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探索研究新形势下青年就业选择和群体分布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选择好团员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稳步推进发展团员工作。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全方位推动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吸纳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中心工作骨干和专业协会负责人加入团组织,并充分发挥团员在广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增收致富过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团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跟社区党建步伐,建立健全社区青年工作的组织网络,主动从日益扩大的社区青年群体、“两新”组织从业青年中吸收先进分子入团,并实现属地化管理。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实践适应民办学校管理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的建团模式,积极发展壮大民办学校团员队伍,进一步做好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发展团员工作。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做好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员发展工作。
3.进一步规范团籍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团员流失。认真落实基层团组织《基本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团员档案和团员证管理工作,按期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化管理方法;要及时为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的团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分工与责任,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增强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允许流动团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流动团员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同时根据流动团员的分布状况、职业性质和居住特点等,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6月6日
(200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