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的我国青年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引领精神时尚,创新动员方式,激励青年参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二、奖项设置
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三类奖项。
三、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涌现出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抢险救灾、大型赛会、关爱农民工子女、“西部计划”、“海外计划”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
2.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3.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团组织。参评基本标准:(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4.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标准:(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机构
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有关部委、新闻单位、科研院所、往届获奖者等社会各界代表40人左右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五、评选程序
1.推荐(9月20日-10月25日)。一是组织推荐。各地通过组织渠道发动符合参评条件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进行申报,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初评,并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评对象,报送评选办公室。二是社会推荐。在组织推荐的同时,在中国志愿者网和腾讯网开通评选表彰活动专题网页和奖项申报系统,面向社会接受任何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和组织进行网上申报并进行网上投票。网上投票结束后,评选办公室按照属地原则,依据得票数,原则上将排名前10名的候选对象的申报材料反馈给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审查和复核,确认无误后报送评选办公室。
2.评选(10月26日-10月31日)。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实名制投票。对组织推荐的参评对象,原则上按照1.4∶1的比例差额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对社会推荐的参评对象视具体情况再行确定。
3.社会公示(11月1日-11月7日)。评选办公室将各奖项建议名单通过中国志愿者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确定获奖名单(11月8日-11月10日)。团中央书记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表彰(12月5日)。举行颁奖仪式,向最终获奖对象颁授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
六、申报方式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4),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或介绍。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请于2010年10月25日前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七、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是采取组织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青年志愿者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系统)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复核、初评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社会公信力强。要加大对本地(系统)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 系 人:陈晓峰 曾松亭
电 话:010-85212037 85212732
电子邮箱:zyzpxbz@163.com
专题网站:中国志愿者网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12
邮政编码:100051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略)
3.“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略)
4.“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推荐登记表(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9月20日
(2010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