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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0]45号
 
关于举办第六届“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总体安排,现将大赛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0年10月26日至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赛期4天。10月25日下午2:00前报到,下午3:00召开领队会,参赛选手熟悉各工种比赛场地,晚7:00举行理论考试。

  10月24日全天、25日下午2:00前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火车站、沈阳北火车站接站。

  二、参加人员

  1.大赛组委会和评判委员会成员。

  2.参赛选手。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工部)负责同志及3个竞赛职业(工种)各1名技术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书记自愿参加。

  三、主要内容

  1.大赛开幕式。

  2.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3个职业(工种)决赛。

  3.关爱技工行动。

  4.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导师团导师现场点评。

  5.第一期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双证”学历班毕业典礼。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决赛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组织选手参赛。

  2.参赛选手须准备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参加决赛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便核实资格;要带好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自备的各种工具和用品,工作服和安全帽自带。

  3.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参赛选手每人收取食宿费1500元,领队、技术指导、观摩人员每人收取食宿费1200元,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4.选手参赛完毕后即可返程,各省级团委留1名工作人员参加比赛结果通报会。

  5.请各省级团委于10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邮箱和沈阳团市委青工部邮箱。

  (2)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3)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沈阳团市委青工部。

  联系方式:

  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联系人:孙伟良 侯育 董文斌 鄂海新
  电  话:010-85212081 85212818
  传  真:010-85212081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邮  编:100051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团沈阳市委青工部

  联系人:杨硕肖浩
  电  话:024-23895649 83892156
  传  真:024-23895649 2390322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团沈阳市委青工部
  邮  编:110004
  电子邮箱:syqinggongbu@163.com

  附件:1.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加人员回执(略)
     2.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略)


                       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
                      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团中央办公厅代章)
                      2010年9月29日

 

(201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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