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共青团权益工作,团中央决定召开2011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4月15日—16日(4月14日全天报到)。
4月14日晚18∶30召开团省(区、市)委权益部长会议。
二、会议地点
天津市万丽天津宾馆(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6号,总机:022—58223388 )
三、参会人员
1.团省(区、市)委分管权益工作的副书记;
2.团省(区、市)委权益部负责同志;
3.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权益工作的副书记;
4.部分团市委和团县委书记(另行通知)。
请各团省(区、市)委接到本通知后,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4月11日18∶00前分别传真至团中央权益部和团天津市委权益部。
团中央权益部 联 系 人:于滨霞(13240312677) 王天佐(13910961821) 联系电话:010-85212607 85212136(传真) 电子邮箱:tzyfzc@sina.com
团天津市委权益部 联 系 人:鲁玥(18822026640) 联系电话:022-2826851728221579(传真) 电子邮箱:gqtqyh@163.com
附件:2011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回执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1年4月11日
附件:
2011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回执
(2011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