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5日至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赛期4天(10月23日8:00至24日13:00前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火车站、沈阳北火车站接站)。
二、参加人员
1.参赛选手。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工部)负责同志,3个竞赛职业(工种)各1名技术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书记自愿参加。
3.大赛组委会和评判委员会成员。
三、主要内容
1.大赛开幕式。
2.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车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3个职业(工种)决赛。
3.关爱技工行动。
4.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巡讲。
5.大赛闭幕式暨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表彰会。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决赛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组织选手参赛。
2.各参赛队请于10月24日13:00前报到,14:00参赛选手熟悉各工种比赛场地,15:00召开领队会,18:00举行开幕式,19:00举行理论考试。
3.参赛选手须准备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参加决赛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便核实资格;要带好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自备的各种工具和用品,工作服和安全帽自带。
4.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参赛选手每人收取食宿费1800元,领队、技术指导每人收取食宿费1500元,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工部)负责同志、参赛选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参加大赛闭幕式暨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表彰会。
6.请各省级团委于10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邮箱和沈阳团市委青工部邮箱。
(2)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3)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沈阳团市委青工部。
联系方式:
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联 系 人:董文斌、魏 伟 电 话:010-85212818、85212081 传 真:010-85212081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51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团沈阳市委青工部 联 系 人:杨 硕、肖 浩 电 话:024-23895649、83892156 传 真:024-23895649、23903229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 邮 编:110004 电子邮箱:syqinggongbu@163.com
附件:
1.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加人员回执(下载) 2.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下载)
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 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1年9月30日
(2011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