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2014年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3年全团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审议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草案)和关于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卸职递补的确认案(草案)。 二、与会人员 团十七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包括已离开团的工作岗位、尚未卸免委员或候补委员职务的同志)出席会议。 不是委员或候补委员的省级团委、副省级城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总机64683311) 四、会议安排 1月9日晚19:30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 (扩大到不是常委的省级团委、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月10日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 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 晚分组讨论 1月11日上午分组讨论 下午分组讨论;第三次全体会议 五、会议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以省级团委名义书面报团中央办公厅。 2.台湾籍委员、候补委员由所在地省级团委负责通知、召集。 3.请各省级团委统一汇总报名情况后,将与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1月7日(星期二)16:00前传真到团中央办公厅。 4.1月9日(星期四)全天报到。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报销市内交通费,请各省级团委组织与会人员尽量集中乘车。
联系人:潘昊 刘恺 联系电话:010-852120328521229067013305(传真)
附件: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报名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1月6日
(2014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