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市、省)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共青团深圳市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疆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召开共青团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会期1天
二、 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
三、 参会人员
1. 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
2. 团中央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3. 中央金融、中央企业团工委负责同志;
4. 承担对口援疆任务的19个省市团委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援的12个地市州团委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援的12个师(市)团委负责人。
四、 主要内容
上午: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兵团团委作工作发言;
2.有关援疆省市团委交流发言;
3.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讲话;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领导讲话。
下午:
1.分组讨论,围绕会议要求协商确定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项目安排;
2.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作总结讲话。
五、具体要求
1. 请于7月2日(星期三)12:00前将参会人员信息(含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反馈至团中央民族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2.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做好会议相关工作。
3.具体开会地点和接送站相关安排,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另行通知。
团中央统战部 联系人:甘一辰 艾里肯江 联系方式:010-85212069 85212678 电子邮箱:tzymzzjc@126.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 联系人:刘娟 努尔古丽·赛力克 联系方式:0991-2825797 2824906(传真) 13999225021 1399926055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7月1日
(2014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