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国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于2005年“五四”青年节期间颁授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将申报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其申报人选必须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1)14周岁至40周岁的中国青年;(2)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各级团组织、青联要切实把在生产、科研、教学等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报上来,申报人选要充分体现当代青年矢志报国、热爱人民、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时代风貌和精神内涵。
2.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各申报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人选要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要认真填写《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28日。请各单位在此日期前将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附事迹材料软盘一份)报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
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电话:010-85212072/85212172,联系人:吕伟、黄健
附件: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2005年1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