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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青办联发[2006]17号
 
关于开展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宣传表彰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高技能人才,集中展示当代青年技术工人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引导广大青年技术工人立足本职、学练技能、奋发成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有关新闻单位开展“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现将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1年12月1日后出生),品德优良、技能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技术工人。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候选人须为在生产一线或工作岗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骨干,原则上应荣获过“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3.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可观的经济效益。

  4.积极参与“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为企业青年职工学技成才作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等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工部,具体负责本届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由主办单位代表、青年工作领域、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组成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委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评选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

  四、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2007年1月中旬前)。各省级团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联合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选活动同时接受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技师自荐。

  2.确定正式候选人(2007年1月底前)。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从中推选出30名正式候选人。

  3.正式候选人公示(2007年2月上旬)。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正式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对正式候选人的意见。

  4.评委会投票评选(2007年3月上旬)。评委会成员根据推荐材料和公示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

  五、奖励方式

  1.组委会对10名获奖者授予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尚未荣获过“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获得者将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其他20名候选人将获首届“中国优秀青年技师”称号和相关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化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和参与面,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技能人才、宣传青年技能人才典型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技术工人在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受到教育,立志成才。

  2.优中选优。要深入基层,做到层层推荐。要注意征求劳动人事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推出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区、本行业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技术工人代表。

  3.及时申报。

  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文字材料

  ①事迹详细材料:5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媒体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②事迹简介:50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练。

  文字材料标题用黑体小二号字体,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左侧竖装订。并请于左上角注明“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经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以供评委评审时参阅(两份正件,其余可复印)。

  (2)照片

  数码2吋正面免冠彩照5张(专业照相店冲印,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推荐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5)将事迹详细材料电子版、事迹简介电子版、推荐表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请用原尺寸保存)发电子邮件至:qgbqyc@vip.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推报材料”、在邮件中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常用联系方式。同时,将上述材料刻录光盘随文字材料一并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为确保工作进度,寄送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20日,逾期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接收候选人材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乙23号团中央青工部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100006
  联 系 人:吴寒芬
  电  话:010-85212183、85212378(传真)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附件:1.材料封面(下载
     2.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技师”评选候选人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06年12月13日

 

(2006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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