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卫生厅(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为配合全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积极探索以志愿服务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决定在河北省张北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实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卫生系统和共青团、志愿者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为受援地提供基本医疗、人员培训、健康宣传等服务,探索通过志愿服务方式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使试点县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农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农民就医率有所提高;努力探索志愿服务如何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总结工作规律和经验,为在全国推广实施打下基础。
三、志愿者的构成和来源
本项目志愿者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支医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和在相关省(区、市)大中城市招募的青年卫生志愿者组成。
1.依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中央从全国定向招募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80名(服务期1至2年)。
2.按照系统招募、轮换接力的方式,从北京、石家庄、呼和浩特、张家口等地医院招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卫生志愿者90名,其中由团中央、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在北京招募30名,由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卫生厅分别在本省内各招募30名。
3.青年卫生志愿者分别于2004年10月中旬、2005年2月下旬和5月下旬分三批派遣,每期每县派遣15名,每期服务时间约三个月。
四、工作模式及内容
按照1名青年卫生志愿者带1个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的“一带一”模式,组织志愿者在试点县(旗)的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志愿服务。主要内容有:在县(旗)卫生局统一管理下,对县、乡、村三级医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健康保健意识;围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免疫、基层转诊、妇幼保健等内容,广泛开展医疗服务;协助县(旗)卫生局拟订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完善治疗救治体系的有关方案和规划,完善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体系,配合建设农村疾病控制体系。
五、政策支持
1.大学生志愿者享受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的政策支持。
2.青年卫生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关于招募城市青年卫生技术人员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1999〕36号),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2〕316号)规定的政策支持。
3.志愿者参加本项工作视作在基层农村工作经历,享受卫生部相关方面的政策。
4.青年卫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原工作单位保留其工资、待遇并报销往返1次交通费;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可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招募单位统一办理保险。
5.大学生志愿者和青年卫生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考核表彰等分别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六、组织管理
1.团中央、卫生部相关部门及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卫生厅(局)共同成立试点项目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招募、培训大学生志愿者和青年卫生志愿者,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对工作实施绩效进行考核评估。
2.张北县、喀喇沁旗分别成立由县(旗)委、县(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团委、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3.志愿者日常管理工作由试点县(旗)团委、卫生局、服务单位共同承担。团委负责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卫生局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负责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并就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是为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行的一次积极探索。相关省(区、市)团组织、卫生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福农村群众的高度,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县(旗)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团县委、卫生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推进。
2.严格管理,细致服务。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要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和成立临时党、团支部等形式,充分发挥青年卫生志愿者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志愿者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落实好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接受、认同青年卫生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要建立工作信息逐级上报制度,畅通反馈信息渠道,全面、及时、真实地掌握试点工作实施情况。
4.积累经验,探索规律。要注重总结提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累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项目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为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探索新途径。
同时,实施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宁夏固原项目,其青年卫生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附件: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 项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副组长:卢雍政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张朝阳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 杨成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高春秋 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学成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韩俊兰 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 罗永纲 共青团内蒙古区委副书记
成 员:赵明钢 卫生部医政司处长 姚建红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服务规划管理处主任科员 廖 恳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规划处处长 朱 迎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处长 刘建新 河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庞永彩 河北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处级调研员 李 军 河北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侯 鸣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党委书记 张 伟 内蒙古团区委宣传部部长
(2004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