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
为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7年度共奖励100人,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有关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候选人可由省级团委统一组织推荐,也可由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是:学校团组织审核推荐;省级团组织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及机构推荐的基本程序是:部门及机构直接审核并认定推荐。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学校及有关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省级团委推荐候选人名额为170人,原则上按各省(区、市)学生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在推荐时要考虑大中小学生比例、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城乡比例;部门及机构推荐候选人名额为30人。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1.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书面材料和登记表一起报送,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主要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参与科技创新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综合表现。
3.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由1名以上教师签具的推荐信,说明推荐理由并证明候选人事迹属实。
6.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7年7月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电话:010-85212088、85212335(传真);电子邮箱:zhongxuechu@126.com;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人:郭舒、王剑。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推荐申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团委学校部负责。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推荐及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扩大“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激发青少年的创造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
附件:1.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下载) 2.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登记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全国学联秘书处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
(2007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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