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创造,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做贡献,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技术工人,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
2.在以往的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的青年技术工人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国家级一类竞赛,设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3个竞赛职业(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5月至9月为初赛阶段,由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10月为决赛阶段,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织实施。全国大赛组委会成立评判委员会。
获单项赛优胜奖的选手,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获团体优胜奖的省级单位,大赛组委会将颁发“振兴杯”和“优胜杯”。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了全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级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精心部署、认真组织。要重点抓好培训、竞赛、鉴定、奖励方案的落实,明确责任,抓好细节,搭好大赛的舞台。
3.广开渠道、大力宣传。各省级团委要吸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技术工人积极参与,扩大竞赛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和覆盖。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培育和弘扬青年技能文化,为青年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大赛的总体安排,制定各自初赛的具体组织程序、办法,精心组织初赛命题,并于6月30日前将全套初赛竞赛文件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各省级团委要认真填写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并于10月10日前报至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何 雷 孙伟良 侯 育 董文斌 联系电话:010-85212081 85212818 传 真:010-85212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邮编:100051)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附件:1.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3.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0年5月26日
附件1:
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贺军科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张小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成 员
徐 晓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吴道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刘 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鲁 亚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刘 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
何 雷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处长 冯 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培训处处长 殷振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孙伟良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副处长
附件2:
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方案
一、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大赛设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3个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依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和《机械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笔试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时事政治题占总成绩的10%。
(一)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
比赛采取企业推荐、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进行,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
2.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单位参赛选手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各省级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带队,每个职业(工种)各派1名技术指导。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设9名评委。
(二)大赛决赛分单项赛和团体赛进行
1.单项赛。获省级初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共9名)的选手参加,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省级组委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和为团体总分,以团体总分决出优胜者。
二、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将分获金、银、铜牌。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在“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享有优先权。
获各职业(工种)第6至20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2.大赛组委会向获得团体决赛第一名的省级组委会颁发“振兴杯”,向获得第2至10名的省级组委会颁发“优胜杯”。
(2010年5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