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工作调整办法,从2004年开始,五四新闻奖并入中国新闻奖。为继续发挥好新闻奖项评选的导向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每年一度的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2005年6月至11月,组织了2004年度的评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出精品、出人才,更好地服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并从评选出的作品中择优推荐参评中国新闻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激励和服务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新闻单位。
三、参评作品要求
1.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报道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2.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角度新颖,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形式生动,制作精良,刊播后社会反响好。
3.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超过30分钟。
四、推荐报送工作要求
1.各省级团委可推荐报送5篇(件),中央新闻单位可推荐4篇(件),原则上相关单位至少选送报刊消息和图片作品各1篇(件)。
2.文字类作品,报送原件一份,另报送复印件和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评选意见表装订组成;图片类作品,单幅作品或组作品中的每一张均要按原样报(刊)发表照放大至8英寸,每幅(组)作品须报送3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评选意见表组成,同时须报送刊登该作品的原样报(刊)一份和未经任何图片处理记载原始拍摄数据的软盘一张;广播作品,要录在普通盒式录音带上,每盒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报送一盒节目录音带,附作品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评选意见表装订组成;电视作品,录制成VCD或DV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一张光盘,附作品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评选意见表装订组成。
3.广播、电视作品中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只报一套完整的文字作品,并附1000字以内的报道简介。
4.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
5.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报送原报刊、原音像带以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然后按照上述要求报送。
6.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要拓展报送渠道,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重视反映广大青年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闻作品。
五、推荐报送时间、地址和评选时间
1.各参评单位请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寄送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各省(区、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省(区、市)团委负责落实,各系统和中央新闻单位经相关部门协调后直接报送。
2.寄送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邮政编码:100051;收件人:王郁松。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评选办公室在2006年6月组织评选。
六、奖励办法
1.评选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100篇,发给证书和奖金。
2.在获评100篇作品中择优推荐12篇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七、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委员会,评选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宣传部902室 联系人:王郁松 电 话:(010)85212292 (010)85212092 传 真:(010)85212362 邮 编:100051 E-mail:xwbkc@sina.com
附件:1.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意见表(下载) 2.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推荐作品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2006年2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