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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6]41号
 
关于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农村基层团建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各项成果,进一步推动农村共青团工作全面活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中央决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启动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是共青团围绕党的农村中心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村团员青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农村基层团组织担负着按照党的要求培养教育新一代青年农民,团结带领广大农村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重要责任。长期以来,农村团建一直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构建“乡镇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农村共青团工作网络,切实加强乡镇团委建设,着力抓好农村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全方位地推动农村基层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共青团工作载体和品牌项目建设,以及经费和阵地、制度等建设,努力使农村基层团组织实现“五个有”的基本目标,即: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

  二、主要内容

  1.以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为重点,配齐配强农村基层团干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通过民主程序和组织认可,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党团员选拔到乡镇团委班子中。大力推动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工作。各地团组织要按照中青办发〔2006〕19号文件要求,在所有有接收任务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大学生或志愿者兼任该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落实好相关培训、任职和跟踪服务工作。无接收任务的乡镇,应根据乡镇规模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学校、企业或社区中选拔1—2名优秀团干部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紧密结合村级党组织配套建设,推动村团支部书记依照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享受相应待遇;或按照“三位一体”的配置要求,从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经村民选举兼任村委会科技副主任。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推动实施由受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兼任村团支部书记。

  2.实施农村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专项培训计划。到2007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全国团县委书记轮训工作。同时,对获得“全国团建先进县(市)”荣誉称号的农业县中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专项培训以各县为单位组织,团中央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各省级团委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农业县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培训以短期培训班和专题学习班为主,主要内容为农村基层团的工作业务。从2006年开始,依托有关公益机构开展“光华学校”培训项目试点工作,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团员青年进行免费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能,支持他们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3.实施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整合团内资源,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针对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帮扶活动。帮扶活动由各省级团委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力所能及、就近就便的原则,原则上使每一个农村基层团组织都与一个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城市街道团组织进行结对帮扶。获得全国、省、地(市)、县四级“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组织,至少要结对帮扶一个乡镇团委或村团支部。结对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组织建设、工作制度、重点活动和致富项目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使接受帮扶的农村基层团组织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开展“‘百乡千村’团建创新优秀项目资助行动”。团中央重点支持1100个农村基层团建创新优秀项目,其中乡镇团委优秀项目10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村级团组织优秀项目100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由乡镇、村级团组织提出项目申请,经市、县团委筛选,由省级团委审核后统一报团中央。团中央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选,并将资助款项拨付立项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团建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在评选表彰共青团基层团建创新理论成果奖时,适当向农村基层团建工作倾斜。

  5.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团组织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团委工作规范和农村团支部工作规范,在所有农村基层团组织中做到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员和团干部管理制度、团内民主制度、基层团建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等,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团建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6.深化农村基层团建联系点工作。在深入推进团的领导机关抓基层团组织联系点活动的基础上,省级团委各部门及地(市)级团委、县(市)级团委再分别适量增加直接联系的农村基层团组织数量。对于直接联系的农村基层团组织,要认真落实“抓调研、抓活动、抓服务、抓典型、抓机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年在联系点至少有一次不少于三天的蹲点,调研蹲点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周;至少与联系点共同策划组织一项活动;至少为联系点办一件实事;至少直接联系一名团员或青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团中央将建立全国农村基层团建联系点档案,并适时组织对省级团委联系点工作进行抽查。

  7.开展全国农村基层团建活动月活动。团中央确定2006年10月为“全国农村基层团建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集中开展服务农村基层团建的相关活动,对各项农村基层团建推进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农村基层团组织要通过开一次团员大会、上一堂团课、举行一次入(离)团仪式、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委和团支部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是当前农村共青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此项工程的重要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各团省委组织、青农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活动开展的重要职责,由组织部牵头抓总。要明确地方各级团组织的正职是推进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争取政策,优化环境。各地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把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把条件具备的农村团干部纳入农村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把“推优”工作纳入农村党员发展计划,把农村团的阵地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要整合共青团工作资源,将重点项目向农村基层团组织延伸,进一步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3.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级团组织要成立若干督导组进行调研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向党组织通报、与团内奖惩挂钩等措施,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发掘树立先进典型,切实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对工作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团中央将把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和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团建先进县(市)”评选表彰工作考核范围。

  各省级团委于年底前,要将本地区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的工作情况报团中央组织部。(联系人:王锋、郭鹏;联系电话:010-85212072、85212172(传真);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共青团中央
                        2006年8月1日

 

(200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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