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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4]15号
 
关于开展“苏宁”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和
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推动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的深入实施,树立青年学习成才和青年学习组织的先进典型,激发青年读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广大青年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奋发成才,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苏宁”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和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苏宁”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评选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至35周岁的中国青年;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学习,通过读书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工作、学习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2.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评选条件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军队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基层团组织和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等青年学习组织;

  (2)经常性开展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学习成为组织内青年重要的工作和生活内容;

  (3)学习制度健全,机制有效,青年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强,学习制度能得到落实;

  (4)学以致用,成效显著。

  二、评选名额和办法

  “苏宁”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授予10名优秀青年。由各省级团委推荐上报2个候选人,经初评后,采取向社会公示、青年投票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评选结果。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命名50个,采取基层团组织自愿申报,各省级团委严格考察、审核,推荐上报1-2个候选单位,团中央最后评定。

  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获得者和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省级团委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积极引导青年学习成才的重要措施,纳入工作日程,深入发动基层团组织广泛参与。坚持逐级评选推荐,认真听取广大青年和基层团组织意见,切实把事迹突出、有广泛群众基础、堪称楷模的个人和基层团组织选拔出来。

  2.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各申报单位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察、申报工作,认真填写好申报表,并征得人选和基层团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表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附事迹材料软盘一份)于7月31日前寄至团中央宣传部思想教育处,可同时申报图片图像资料。

  3.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成才的典型,使推荐典型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青年向先进典型学习,推动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的过程,积极营造促进青年学习成才的良好氛围。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宣传部。

  联系电话:(010)85212117、85212199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51

  电子信箱:sxjyc@cycnet.com

  附件:1.“苏宁”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候选人推荐表(下载
     2.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4年5月28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和全国优秀青年学习组织的决定   2005/01/08
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06年度“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2007/01/31
关于开展2006年度共青团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2007/01/23
关于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   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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