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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7]37号
 
关于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经党中央批准,共青团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08年上半年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国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团十六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保证。现就代表选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的划分

  团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为选举单位。

  中央金融系统的代表,由金融系统有关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具体事宜由团中央组织部协助办理(另行通知)。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选举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参照党的十七大的做法进行安排。

  台湾省的代表人选分别委托有关选举单位推选。

  团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有关选举单位的选举。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预分名额1544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地团员人数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条件

  团的十六大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道德品质高尚;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为保证团十六大召开前代表的相对稳定,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团的专职干部应考虑在2008年内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发生变动或不离开团的工作岗位。

  四、代表的构成

  团的十六大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既要有团的各级干部(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的领导干部一般各为2名),也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少先队工作等各方面的代表、第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人选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30%;党员不超过75%;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25岁以下的人选一般不低于30%;女代表人选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人选所占比例应高于少数民族团员占团员总数的比例(具体方案见附件2);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团员代表和流动团员代表。

  台湾省的代表候选人人选,分别委托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高山族)、江西、广东(高山族)、海南、中直机关等省级团委、团工委与当地台联协商,各提出1名人选(均不占各单位代表预分名额)。

  代表候选人人选中的归侨(包括归侨子女)人选由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新疆等9省区团委与有关方面协商,各提出1名(均不另增加名额)。

  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河南应各提出1名14岁的代表候选人人选(均不另增加名额)。

  五、代表的产生程序

  团的十六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为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都要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提名,经与有关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常委会(或相应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含差额数),经同级党委审核,报团中央商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要于2008年1月底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2月底前完成来团中央协商的有关工作(协商事宜另发通知)。

  4.代表选举。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团工委扩大会议)进行代表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各单位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

  六、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选好团的十六大代表对开好团的十六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团的十六大代表选举工作,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在选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团内民主,切实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团的十六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要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通过选举团的十六大代表,对团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团十六大代表名额预分方案(下载
     2.团十六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预分方案(下载

 

 

                   共青团中央
                    2007年12月28日

 

 

(200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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