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华,男,197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为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干部。多年来,刘朝华同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走访贫困学生家庭,用其微薄的工资无私帮助吴艳云、曾艳萍等58名贫困学生,并通过网名“鱼片”在互联网上影响、凝聚更多的志愿者奉献爱心。汶川地震发生后,刘朝华同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志愿服务。2008年8月17日上午,刘朝华在走访贫困学生返城途中遭车祸不幸遇难。为表彰刘朝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弘扬其助人为乐的思想境界,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刘朝华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
刘朝华同志是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是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当代青年的高尚情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他用生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了“四个新一代”的精神内涵,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是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学习的优秀典型。
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要向刘朝华同志学习,学习他无私奉献、不怕吃亏的崇高追求;学习他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良好品德;学习他善于凝聚公众爱心,唤起社会责任的宝贵精神。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把刘朝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作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教材,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共青团中央
(2008年10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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